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10:04住宅公积金管理组织拟定的《个人住宅担保托付借款方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组织颁布实施的《个人住宅借款管理方法》,尽管都是为人们在购房中短少资金而发放的借款,但两者又有所不同,详细差异在于:
一、借款目标有所不同。住宅公积金管理组织发放的住宅典当借款的目标是住宅公积金的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员工,其借款的目标有必要具有下列条件:
1、持续缴存6个月住宅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现在还在持续缴存。
2、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3、具有购买住宅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供给住宅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赞同的担保方法。
5、契合住宅资金管理中心规则的其他条件。
而一般的金融组织发放的住宅典当借款目标应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宅公积金的交存人和离退休员工,也就是说其目标的规模大于前者。
二、借款额度有所不同。一般的金融组织发放的住宅典当借款的最高借款额不得超越购房款的80%。
三、借款手续不同。公积金借款有必要先到住宅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请求,承受住宅资金管理中心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住宅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处理公积金借款。因而公积金借款的手续较一般住宅借款的手续更为杂乱。商业借款在借款人签定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组织或与银行签定协作协议的开发商处供给有关资料即可处理。
四、借款利率不同。公积金借款的利率是依照国家规则在住宅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则利差。
五、公积金借款比商业借款多了评价费。商业借款不需要评价,但用公积金借款购买商品房,现在有必要进行评价,交纳评价费。商业借款比公积金借款多了律师费。商业借款托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进行资信查询,律师收取4‰的律师费,公积金借款则不需个人交纳律师费。
从以上剖析能够看出,尽管住宅公积金管理组织对借款的目标进行了约束,只限于住宅公积金的交存人和离退休员工。借款手续也比较费事一点,可是住宅公积金管理组织发放的典当借款比一般金融组织发放的住宅典当借款的利率要低一些,因而,它仍是一种非常优惠且受老百姓欢迎的借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