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又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15:10
夫妻个人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又置办的房产是否归于夫妻共同产业
【事例剖析】
甲男与乙女于2007挂号成婚,住在浦东新区南湖区新场路一套房子内,此套房子归于甲男婚前拆迁安顿所得,房产证上只要甲男一个人的姓名,可是面积比较小。后来由于孩子出生,想改进寓居环境,所以在2009年,甲男将此套房子出售60万元,并又借款20万元新购了一套杨高路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挂号甲男一个人的姓名。现在夫妻感情不好,预备申述法院离婚,此套房子是否归于夫妻共同产业,怎么切割呢?
【回答】
1、新场路的房子必定归于甲男的婚前个人产业。婚前产业永久不转换为夫妻共同产业这个没有争议,问题是即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卖掉又置办的新房,是归于夫妻共同产业仍是归于个人产业。
2、一方婚前个人积储在婚后购买的有形产业的归属问题,由于这仅仅原有产业价值存在形状发生了改变,其价值获得始于婚前,即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产业”
3、甲男将房子卖掉换成现金,只不过把自己的产业改变了一种形状,是个人产业的一种延伸,并不能因产业形状的改变,而导致产业归属的改变。
4、故甲男与乙女在婚后购买的此套房子中60万元产业部分归于甲男的个人产业。而且房产挂号在甲男一个人名下,因而,此套房子应该归于甲男的个人产业,不是夫妻共同产业,可是由于触及到此套房子存在借款的状况,婚后还贷部分归于夫妻共同产业,甲男应该将婚后还贷部分一半的钱给乙女。
【事例剖析】
甲男与乙女于2007挂号成婚,住在浦东新区南湖区新场路一套房子内,此套房子归于甲男婚前拆迁安顿所得,房产证上只要甲男一个人的姓名,可是面积比较小。后来由于孩子出生,想改进寓居环境,所以在2009年,甲男将此套房子出售60万元,并又借款20万元新购了一套杨高路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挂号甲男一个人的姓名。现在夫妻感情不好,预备申述法院离婚,此套房子是否归于夫妻共同产业,怎么切割呢?
【回答】
1、新场路的房子必定归于甲男的婚前个人产业。婚前产业永久不转换为夫妻共同产业这个没有争议,问题是即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卖掉又置办的新房,是归于夫妻共同产业仍是归于个人产业。
2、一方婚前个人积储在婚后购买的有形产业的归属问题,由于这仅仅原有产业价值存在形状发生了改变,其价值获得始于婚前,即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产业”
3、甲男将房子卖掉换成现金,只不过把自己的产业改变了一种形状,是个人产业的一种延伸,并不能因产业形状的改变,而导致产业归属的改变。
4、故甲男与乙女在婚后购买的此套房子中60万元产业部分归于甲男的个人产业。而且房产挂号在甲男一个人名下,因而,此套房子应该归于甲男的个人产业,不是夫妻共同产业,可是由于触及到此套房子存在借款的状况,婚后还贷部分归于夫妻共同产业,甲男应该将婚后还贷部分一半的钱给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