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二胎男子将前妻告上法庭,亲子关系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14:15曾经咱们国家原则上是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男人由于离婚后没有生育孩子的权力居然将孩子告上法庭,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为生二胎男人将前妻告上法庭,亲子联系怎么确定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事情通过】
李某与陈某(均系化名)于1995年在日照市五莲县挂号成婚,婚后多年没有生育子女。2003年,陈某与他人非婚生育一个孩子。
2006年,两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孩子与男方无任何联系”,孩子归陈某抚育。尔后李某与离婚并带着一个孩子的刘艳(化名)再婚。再婚后,李某预备与刘艳再生育子女,但计生部分以为其与前妻陈某已育有一子,不符合与再生育条件,未予同意。
无法之下,李某将前妻的非婚生子诉至五莲县法院,恳求供认其与这个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联系。日前,五莲县法院断定供认李某与孩子不存在亲子联系,断定李某能够与刘艳再生育子女。
【法令解读】
亲子联系怎么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供认亲子联系不存在,并已供给必要依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依据又回绝做亲子判定的,人民法院能够推定恳求供认亲子联系不存在一方的建议建立。”
“本案中,尽管孩子系原告的上一任妻子所生,但法院对孩子母亲所做的笔录及原告提交的离婚协议书,能够证明原告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联系。”法官介绍,为了获得跟第二任妻子的生育权力,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供认亲子联系不存在,前妻供认孩子不是与原告所生,且清晰回绝做亲子判定,因而法院能够推定原告的建议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