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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高利转贷罪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23:06
高利转贷罪怎样处分以转贷牟利为意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别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高利转贷罪怎么处分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则:以转贷牟利为意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别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二、确定高利转贷罪的规范是什么
1、确定高利转贷罪,需求精确确定其违法目标,即何谓信贷资金。信贷资金,指金融机构依据中央银行有关告贷方针、方针,用于发放乡村、城市告贷的资金。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构成: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单位的公营存款。这是信贷资金的主体部分;
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这在信贷资金中占极小份额;
由资金商场拆借而入的资金。包含从人民银行贷入的短期告贷;本行内部上、下体系内的告贷;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告贷。此类资金原则上不能组织长期告贷。
2、依据我国有关金融办理法规,对此用作发放告贷的信贷资金,告贷申请人有必要述明告贷的合法用处、归还才能、还款方法,原则上还应供给担保人或质押、不动产典当等,经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检查、评价后,方能承认是否告贷。凡经过编造假去向、假用处、假担保套取信贷资金者,自身即属违反信贷资金办理法规的金融不法行为;另一方面,依据我国有关金融商场办理法规,任何单位不得在央行规则的告贷利率起伏以上发放告贷,不然,亦属违反我国信贷资金发放利率办理次序的高利转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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