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的扣税是如何进行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20:20为合理处理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交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告诉》,清晰规则从2005年1月1日起,对个人当月内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告诉》规则,交税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独自作为一个月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雇员当月内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假如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薪酬薪水所得低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还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确认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告诉》清晰,在一个交税年度里,对每一个交税人,该核算方法只允许选用一次。一起,雇员获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字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概与当月薪酬、薪水兼并,按税法规则交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发放年终奖金6000元,发放的当月,月收入超越2000
那么6000/12=500 对应的税率5% 速算扣除数是0 则应纳个税=6000*5%=300
假如发放当月收入低于2000 如是1100 那应纳个税={6000-(2000-1100)}*5%=25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交税所得-扣除规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规范2000元/月。
不超越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越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越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越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越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越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越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越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越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