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死刑复核案件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15:01
死刑是我国最为严峻的惩罚,它会直接掠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命权,假如人民法院判定被告人死刑的,是需求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的。那么,刑事诉讼法死刑复核案子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什么是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子进行复查核准所遵从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死刑是掠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惩罚,是刑法所规则的诸刑种中最严峻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令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兵器,另一方面又着重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而,除在实体法中规则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约束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子规则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能够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子,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案子,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延期履行的案子,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应当作出核准或许不核准死刑的裁决。关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发回从头审判或许予以改判。
第二百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定见。
在复核死刑案子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能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成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什么是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子进行复查核准所遵从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死刑是掠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惩罚,是刑法所规则的诸刑种中最严峻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令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兵器,另一方面又着重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而,除在实体法中规则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约束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子规则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能够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子,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案子,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延期履行的案子,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应当作出核准或许不核准死刑的裁决。关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发回从头审判或许予以改判。
第二百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定见。
在复核死刑案子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能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成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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