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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地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00:30
    房地产裁定是指房地产裁定机关依据公民或法人的请求,依法对其发作的有关房地产所有权、运用权、生意、赠与、交流、租借以及宅基地院子的运用等方面的争议或胶葛,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调停或裁定。
    裁定组织受理以下几类房地产争议案子:
    1、房子生意的争议。其间包含房产生意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子所有权争议。含所有权归属、比例、改变、析产、交流等。
    3、房子运用权争议。包含租借、租金、侵占、返还、占有、交流、转租、转让、转倒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力与相临联系。包含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子发作的权力和责任。如:影响房子的安全、无缺通风、采光、滴漏水和上下水的正常运用等等。
    5、房子补葺的争议。包含房子补葺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查看的判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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