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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协商谈判决定工资问题的几点思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17:42

关于团体洽谈商洽决议薪酬问题的几点考虑
周赞东
团体洽谈商洽决议薪酬(以下简称团体商洽)是变革企业薪酬决议机制的一项重要行动。跟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在非国有制企业遍及推广团体洽谈准则,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活跃推广团体洽谈准则的问题也已摆上了各级劳动部门的议事日程。但因为此项准则在我国没有遍及实施,必然会呈现许多问题有待于研讨,自己仅从团体商洽应留意的一些问题,谈几点不成熟的考虑定见。
一、团体商洽有必要契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应是团体商洽的根据和根底,任何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商洽成果都是无效的。现在,有关团体商洽的详细法律法规还比较少,各级劳动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有关世界公约和世界一般做法,赶快拟定和发布本地区的有关法规,用以标准团体商洽两边的行为,使团体商洽有规可循,有法可依,避免违法现象和侵略员工的合法权益。别的,还应赶快出台本地区的薪酬指导线,以利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薪酬指导线的上下限范围内合理确认薪酬增加幅度,避免团体商洽对薪酬不切实际的盲目攀比或随意低定倾向。
二、团体商洽要充分表现广大员工的毅力,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薪酬作为劳动酬劳,直接牵涉到整体员工的切身利益,广大员工是十分关心的。而团体商洽则主要是决议这一重大问题,如成果能较好地表现广大员工的毅力,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只易于被大众了解、承受,并且还能起到调集员工活跃性的效果。不然,将有或许伤害广大员工的活跃性。为此,参与团体商洽的两边都应对广大员工的毅力和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尤其是员工代表更应留意这一点。在商洽前,经过各种途径广泛听取员工的反映,并把其间合理的部分列入有关资料,在商洽中,对这些合理的要求,员工代表应力排众议,行政方面的代表也要仔细听取这些要求,并在契合方针且企业财力答应的前提下,尽或许加以满意,切不可唯长官毅力行事,置广大员工的毅力和利益于不管。
三、团体商洽应坚持相等洽谈的准则。
团体商洽相等洽谈的准则,这是商洽能顺畅到达预期目的根底。团体商洽的两边应处于相等的方位,不存在上、下级或其他不相等的联系。尤其是在实施现代企业准则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代表的是国有财物利益,员工和工会代表的是广大员工的利益,两者的利益从总体上说是严密相关的,不存在底子的利害冲突,两边都应清楚地认识到,只要企业发展了,国有财物保值增值了,广大员工取得更多利益才有确保。一起,也只要广大员工这一企业的主体,意识到本身利益与企业的联系,发挥活跃性、发明性,国家财物的保值增值才具有或许性。在商洽中,两边不应是敌手,而应相互尊重、相等洽谈,统筹两边的利益及其同的利益、构成调和的气氛,以利于商洽的顺畅进行,在商洽中一方面要避免员工代表自卑的思维,自行下降方位,不敢提出合理的要求或不能全面反映员工的定见,处于行政怎说怎办的方位,另一方面,要避免行政的一方以长官毅力压人或简略地以厂长(司理)会议随意决议商洽事项的做法,也只要在两边相等洽谈的前提下,商洽成果才有或许既反映员工毅力和要求,又反映行政目的。
四、 团体商洽的条款有必要仔细实行。
团体商洽的条款一经确认,就具有其严肃性、约束力。两边都负有履约的职责,都应仔细贯彻履行,作为行政上绝不或许商洽一过即置之脑后、置之脑后,或许对其间有利的就大肆宣传,活跃履行,对晦气的就极力逃避或以种种托言不予履行,这样做的结果,只能失信于民。真实正确的行政领导应以商洽中的有关薪酬条款作为杠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出鼓励广大员工、调集他们活跃性的效果,发明出更多的财富,以完成商洽规则的有关条款。广大员工也要有清醒的脑筋,需知纸上的东西并不一定便是实际的东西,天上也不能掉下馅饼,待遇的进步,薪酬的增加是靠我们苦干、实干、亲手发明出来的,假如我们只想坐收渔利,少支付多酬劳,而不干实事、不流汗水,那么,商洽中的许多条款和夸姣期望都成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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