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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要提供哪些文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12:52
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力,特别是在我国加强对常识产权进行维护的布景下,著作权的价值是非常大的,而著作权是能够进行质押的,那么当事人请求著作权质押合同挂号时要供给哪些文件?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当事人请求著作权质押合同挂号时要供给什么文件
当事人请求著作权质押合同挂号时,应当向挂号机关供给下列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请求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挂号证明;
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
4)著作权力证明;
5)以一起著作权出质的,一起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
6)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赞同文件;
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8)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运用情况证明文件;
9)其它需求供给的资料。
二、什么是著作权质押挂号
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质权合同,并由两边一起向挂号组织处理著作权质权挂号。
著作权质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挂号簿》时发作效能。
《著作权质权挂号证书》的内容包含: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
(二)出质著作权的基本信息;
(三)著作权质权挂号号;
(四)挂号日期。
《著作权质权挂号证书》应当标明:著作权质权自挂号之日起建立。
著作权出质期间,未经质权人赞同,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答应别人运用现已出质的权力。出质人转让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出质的权力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早清偿债务或许提存。
三、权力质押的收效条件有哪些
依据《担保法》和《担保法若干问题解说》,不同的权力质押设定和收效的条件是: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好的期限内将权力凭据交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力凭据交给之日起收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收据出质对立好心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立公司和第三人;
(2)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从挂号之日起收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则;以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之日起收效;以非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
(3)以依法能够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当事人请求著作权质押合同挂号时要供给什么文件”问题进行的回答,对著作权进行质押时,对质押合同进行挂号需求供给的资料包含著作权质押合同请求表、当事人身份证件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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