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00:33
一、家庭暴力的内涵及表现形式
家庭暴力根本上是家庭中居于强势位置的成员对处于弱势位置的成员施行的。曾经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白叟,但随着社会的开展,有一个新的趋势在开展,男性也开端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本文所指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之间即婚姻主体之间男性对女人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从形式上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
1、身体暴力:包含一切对身体的进犯行为,如:殴伤、推搡、打耳光、脚踢、运用东西进行进犯等。
2、言语暴力:以言语要挟恫吓、歹意诋毁、谩骂、运用损害自负的言语,然后引起别人难过。
3、性暴力:成心进犯性器官、逼迫发作性行为、性触摸。
二、家庭暴力的社会现状及损害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据有关查询显现,20世纪全世界有25%至50%的妇女都曾遭到老公或男友的优待。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凸现。据2005年全国妇联和国家计算局在21个省进行的我国妇女社会位置的查询显现,有0.9%女人常常遭受老公的殴伤,8.2%的妻子有时遭受老公的殴伤,20.1%的妻子偶然遭受老公的殴伤。长时刻以来,家庭暴力因为发作在家庭内部而简单被社会所忽视,但现实上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人身损害等事情屡有发作,乃至诱发一些恶性案子。这些数字反映出的仅仅是相对严峻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有适当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计算,可见,家庭暴力像一个鬼魂游荡在咱们周围,由此引发的刑事案子已成为整个社会不容忽视的一个严峻问题。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子的原因是老公对妻子施行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胜忍受老公的暴力而施行的极点报复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损害。
首要,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力。详细为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
其次,家庭暴力伴随着对妇女的精力糟蹋。因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因而她们遭到肉体和精力的两层损害,只不过因为身体上的损害是外在的、较为明显而招引了人们更多的留意,精力上的损害是内涵的、较为荫蔽而简单被忽视。精力的伤口往往比身体上的伤口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时刻生活在惊骇、严峻的气氛中,心里充溢了惊骇与悲痛,有的痛不欲生,导致心境郁闷或精力分裂。在找不到合理的摆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纳回娘家、出走,乃至自杀等消沉抵挡办法。当优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力的承受能力时,有些被逼走上了违法的路途,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材料标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人监犯是因为不胜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违法路途的。
第三,家庭暴力严峻地损害社会安定、阻止了社会开展和前进。受家庭暴力损害的人,在其生命、生计及人身权力、品格、声誉等这些做人最根本的权力都被暴力所损害、所掠夺的情况下,在身心遭到严峻损害的情况下,又如何可以全身心肠投入到社会生产、开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只严峻损害了这部分人的人身权力,并且影响了他们参加社会活动、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止了社会的开展。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也严峻地损害下一代人的健康生长。很难幻想,在一个充溢暴力、充满吵闹、仇恨和悲愤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会是美好、高兴的。在这样的家庭中生长起来的子女,深受家庭暴力的影响,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遭到较大的损害,也会给下一代人的心思投下暗淡、哀痛的暗影,在这种家庭环境中生长起来的子女,大多数患有惊骇、焦虑、孤单、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思障碍。在他们长大之后,假如其心思得不到及时诊治,很可能会成为新的家庭暴力的施行者,其间有的人乃至会成为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人,成果走上违法违法的路途。这一点,已为社会上发作的许多事例所证明。
三、家庭暴力的特征
于家庭暴力多发作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肯揭露,加之大众的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行,然后使家庭暴力与发作在社会上的暴力比较更具有家庭性、荫蔽性、持久性。
(一)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作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性是家庭暴力违法和其他暴力违法的根本差异。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荫蔽的特色,也使得人们关于家庭暴力的情绪同关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情绪具有很大的不同。
有人以为,假如是出于合理的意图和动机,对家庭成员施行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违法。比方老公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暴打、爸爸妈妈出于教育的意图而对子女的肉体赏罚。这是一种误解。咱们对立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自身损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品格尊严。家庭的各种对立和抵触,可以经过不同的手法来进行处理和救助,可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法,不然就具有违法性。
(二)施暴者多为老公。在家庭暴力行为中,妻子欺负老公乃至勾奸杀夫的现象,从古至今时有发作。但比较之下,更多并且更为遍及的则是老公对妻子施行的暴力行为。依据我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分计算,在现在的家庭暴力事情中,老公对妻子施行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人。
(三)家庭暴力具有荫蔽性。家庭暴力发作在家庭中,当家庭关系还没有决裂时往往具有私密性,“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又为这种私密性加上了一道防地。因而要对家庭暴力准确计算几乎是不可能的,有关查询计算,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举办了遵从概率抽样准则,采纳全体抽样办法的大型婚姻质量查询,样本规模界定在北京市区8个区,发放2400份问卷,收回合格问卷2118份,有效率达88.25%,材料显现,夫打过妻的占21.3%,妻打过夫的占15.2%,吵架现象占81.8%,对这项查询的双变量剖析标明,男人自己供认打过妻子的概率大于女人供认自己被夫打过的概率,这说明女人中有些隐瞒了被老公打的现实。查询中发现,在露出家庭不和睦方面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喜多报愁少,现实生活中发作的家庭暴力必定比计算在纸上的多。大多数受害人以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假如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对立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安稳,因而受害者大多采纳忍受情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子处理,采纳“不告不睬”的做法。因而,家庭暴力案子中,真实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四)暴力具有持久性。经过对已露出的家庭暴力进行剖析,咱们可以发现这类案子有一个共同点便是家庭暴力施行的时刻上具有持久性。因为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抵挡或不肯揭露,导致施行暴力行为者愈加随心所欲,长时刻、多次地对受害者施暴。
家庭暴力根本上是家庭中居于强势位置的成员对处于弱势位置的成员施行的。曾经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白叟,但随着社会的开展,有一个新的趋势在开展,男性也开端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本文所指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之间即婚姻主体之间男性对女人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从形式上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
1、身体暴力:包含一切对身体的进犯行为,如:殴伤、推搡、打耳光、脚踢、运用东西进行进犯等。
2、言语暴力:以言语要挟恫吓、歹意诋毁、谩骂、运用损害自负的言语,然后引起别人难过。
3、性暴力:成心进犯性器官、逼迫发作性行为、性触摸。
二、家庭暴力的社会现状及损害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据有关查询显现,20世纪全世界有25%至50%的妇女都曾遭到老公或男友的优待。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凸现。据2005年全国妇联和国家计算局在21个省进行的我国妇女社会位置的查询显现,有0.9%女人常常遭受老公的殴伤,8.2%的妻子有时遭受老公的殴伤,20.1%的妻子偶然遭受老公的殴伤。长时刻以来,家庭暴力因为发作在家庭内部而简单被社会所忽视,但现实上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人身损害等事情屡有发作,乃至诱发一些恶性案子。这些数字反映出的仅仅是相对严峻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有适当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计算,可见,家庭暴力像一个鬼魂游荡在咱们周围,由此引发的刑事案子已成为整个社会不容忽视的一个严峻问题。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子的原因是老公对妻子施行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胜忍受老公的暴力而施行的极点报复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损害。
首要,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力。详细为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
其次,家庭暴力伴随着对妇女的精力糟蹋。因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因而她们遭到肉体和精力的两层损害,只不过因为身体上的损害是外在的、较为明显而招引了人们更多的留意,精力上的损害是内涵的、较为荫蔽而简单被忽视。精力的伤口往往比身体上的伤口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时刻生活在惊骇、严峻的气氛中,心里充溢了惊骇与悲痛,有的痛不欲生,导致心境郁闷或精力分裂。在找不到合理的摆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纳回娘家、出走,乃至自杀等消沉抵挡办法。当优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力的承受能力时,有些被逼走上了违法的路途,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材料标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人监犯是因为不胜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违法路途的。
第三,家庭暴力严峻地损害社会安定、阻止了社会开展和前进。受家庭暴力损害的人,在其生命、生计及人身权力、品格、声誉等这些做人最根本的权力都被暴力所损害、所掠夺的情况下,在身心遭到严峻损害的情况下,又如何可以全身心肠投入到社会生产、开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只严峻损害了这部分人的人身权力,并且影响了他们参加社会活动、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止了社会的开展。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也严峻地损害下一代人的健康生长。很难幻想,在一个充溢暴力、充满吵闹、仇恨和悲愤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会是美好、高兴的。在这样的家庭中生长起来的子女,深受家庭暴力的影响,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遭到较大的损害,也会给下一代人的心思投下暗淡、哀痛的暗影,在这种家庭环境中生长起来的子女,大多数患有惊骇、焦虑、孤单、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思障碍。在他们长大之后,假如其心思得不到及时诊治,很可能会成为新的家庭暴力的施行者,其间有的人乃至会成为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人,成果走上违法违法的路途。这一点,已为社会上发作的许多事例所证明。
三、家庭暴力的特征
于家庭暴力多发作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肯揭露,加之大众的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行,然后使家庭暴力与发作在社会上的暴力比较更具有家庭性、荫蔽性、持久性。
(一)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作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性是家庭暴力违法和其他暴力违法的根本差异。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荫蔽的特色,也使得人们关于家庭暴力的情绪同关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情绪具有很大的不同。
有人以为,假如是出于合理的意图和动机,对家庭成员施行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违法。比方老公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暴打、爸爸妈妈出于教育的意图而对子女的肉体赏罚。这是一种误解。咱们对立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自身损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品格尊严。家庭的各种对立和抵触,可以经过不同的手法来进行处理和救助,可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法,不然就具有违法性。
(二)施暴者多为老公。在家庭暴力行为中,妻子欺负老公乃至勾奸杀夫的现象,从古至今时有发作。但比较之下,更多并且更为遍及的则是老公对妻子施行的暴力行为。依据我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分计算,在现在的家庭暴力事情中,老公对妻子施行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人。
(三)家庭暴力具有荫蔽性。家庭暴力发作在家庭中,当家庭关系还没有决裂时往往具有私密性,“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又为这种私密性加上了一道防地。因而要对家庭暴力准确计算几乎是不可能的,有关查询计算,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举办了遵从概率抽样准则,采纳全体抽样办法的大型婚姻质量查询,样本规模界定在北京市区8个区,发放2400份问卷,收回合格问卷2118份,有效率达88.25%,材料显现,夫打过妻的占21.3%,妻打过夫的占15.2%,吵架现象占81.8%,对这项查询的双变量剖析标明,男人自己供认打过妻子的概率大于女人供认自己被夫打过的概率,这说明女人中有些隐瞒了被老公打的现实。查询中发现,在露出家庭不和睦方面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喜多报愁少,现实生活中发作的家庭暴力必定比计算在纸上的多。大多数受害人以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假如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对立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安稳,因而受害者大多采纳忍受情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子处理,采纳“不告不睬”的做法。因而,家庭暴力案子中,真实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四)暴力具有持久性。经过对已露出的家庭暴力进行剖析,咱们可以发现这类案子有一个共同点便是家庭暴力施行的时刻上具有持久性。因为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抵挡或不肯揭露,导致施行暴力行为者愈加随心所欲,长时刻、多次地对受害者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