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 2018-12-21 14:49(听讼网)网上一直流传着一个段子,叫做“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这句话一般是单身人士被撒狗粮的时候,对情侣的一种调侃,可是如果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却真实发生了。在婚姻家庭律师当中,听讼网带你看看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身边的朋友没想到有的时候也会成为自己的案例,他们在一起不久后便开始同居,三年后生育男孩夏某乙。前几年的时候陈某和夏某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却被告知陈某的母亲与夏某的母亲系同胞姊妹,陈某与夏某从夫妻变成了兄妹,也算是婚姻家庭律师了,那么陈某与夏某的婚姻关系又该如何认定呢?
听讼网杨晓琼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亦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如果是重婚的和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这种的都算是无效的了”其实在这些案例当中也能够说明生活中的很多故事和道理,陈某与夏某由于属旁系三代血亲,为法定的禁止结婚情形,其婚姻应属当然无效婚姻,并自始无效。
所以俗话所说“亲上加亲”,当时也是有了些保障了的,其实是对科学的无知而衍生出来的。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非常可怕,这种婚姻不被科学所认可,也不被法律认可。看来我们还是要找到自己知心知性的人才是最好的另一半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