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收入的会计及税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08:311.企业实践收到即征即退、先征撤退、先征后返还的增值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补助收入
关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助收入
2.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根据国家规则的补助定额核算并如期给予的定额补助,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助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补助款
贷:补助收入
实践收到补助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助款;
3、如归于国家财政扶持的范畴给予的其他方式的补助,企业应于收届时:
借:银行存款
贷:补助收入
4.企业实践收到即征即退、先征撤退、先征后返还的消费税、经营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经营务税金及附加
关于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经营税,不作账务处理。
企业实践收到即征即退、先征撤退、先得后返还的教育费附加返还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经营外收入
期末,应将“补助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赢利”科目,结转后“补助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税务处理:
税法规则,企业获得国家财政性补助和其他补助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则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概并入实践收到该补助收入年度的应交税所得额,予以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赢利征收所得税的告诉》(财税字[1994]74号)规则,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撤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则有专门用处的,都应并入企业赢利,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当年企业赢利,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撤退、先征生返还的,应并入企业实践收到退税或返还流转税年度的企业赢利,征收企业所得税。
出口退回的增值税税额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出口退回的消费税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储备粮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告诉》(财税字[2001]13号)规则,在2003年末前,对我国储备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的财政补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舞软件工业和集成电路工业开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告诉)(财税字[2000]25号)规则: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末曾经,对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出售其自行开发出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践税负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