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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安置费用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01:26

解读:这是关于破产安顿费用怎么确定的相关规定,笔者个人以为相同适用“一次性买断工龄”款的切割。
答:尽管依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践获得的或应当获得的破产安顿补偿费应为夫妻一起一切,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顿补偿费的具体构成,包括非薪酬补偿或安顿补偿内容等特别景象,若简略将安顿补偿费用,一概作为一起财产处理,反而有失公正,并简单激化矛盾。因而,若诉讼中当事人对破产安顿补偿费是否均属一起财产争议较大,难以确定其间归于一起财产的具体数额时,人民法院可通过被安顿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份额来核算安顿补偿费中归于一起财产的数额。具体而言,该份额大于1,则所获得的破产安顿补偿费均作为一起财产;份额小于1,则破产安顿补偿费中相同份额部分,为一起财产。如,夫妻一方以婚姻存续期间内获得破产安顿补偿费10万元,该方婚龄为5年,工龄为10年,其婚龄与工龄的份额为1:2,10万元安顿补偿费的1/2即5万元为一起财产。若婚龄为10年,工龄为5年,其婚龄与工龄的份额为2:1,则10万元安顿补偿费均为一起财产。上海高院处理破产安顿补偿费的处理所选用的计划,参阅最高院司法解释(二)中关于退伍军人安顿补偿费的核算方法,即都酌情考虑到了实践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关于怎么核算,上海高院的上述条款已作具体论述,笔者以为,这样处理,根本表现了公正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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