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没有将共同财产完全写入,离婚后如何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09:03
离婚协议中,最好将已知的共同产业悉数在协议中写清楚,并清晰详细的切割方法。实践中,不扫除两边已对某些产业进行了口头协议处理而没有写入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之中的景象。若当事人无法举证有口头协议的存在,法院一般会将未写入离婚协议书中的产业进行切割处理。因而,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将共同产业状况约好得清晰详细一些。
相关事例:
刘某(男)与李某(女)1998年5月挂号成婚,两边于2004年3月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处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并于当日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关于产业的约好如下:
XX大路19XX弄22号X5室的房子产权归刘某一切,没有归还的借款由刘某归还。
两边各自名下的现金、股票、有价证券归各自一切。
两边的债款由各自承当。
原告刘某诉称:原、被告1998年5月挂号成婚,两边于2004年3月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处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并于当日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原告在处理离婚挂号手续后又发现被告成心躲藏了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夫妻共同产业的本市XX路XX号XX室的房子一套,致使夫妻共同产业未得到均匀切割,严峻侵害了原告的合法产业权益,故要求切割本市XX路XX号XX室的房子,或由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李某辩称:原告所述不实。2004年3月两边因爱情不好挂号离婚,离婚协议及产业切割计划都是原告建议并赞同的。被告购买本市XX路的住宅,原告是知情的。原、被告在购买该房之前,口头约好该房归被告一人一切,故该房挂号在被告一人名下,该房的负债也由被告承当。因而,离婚时,原告表明XX路的房子因法令挂号的权力人为被告,因而,离婚时原告表明能够不要写入离婚协议,故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以为: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对离婚两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现被告建议原告对被告购买的XX路房子是知情的,并且在被告购买该房前,两边口头约好该房子归被告一人一切,所以房子挂号在被告一人名下,因而,离婚时,原告表明因该房挂号的权力人为被告,能够不要写入离婚协议,但被告关于其建议并未供给相应的依据予以证明,原告对此也予以否定,本院关于被告的此建议难以采信。因而,判令了被告给付了原告90余万元的房子对价款。
相关事例:
刘某(男)与李某(女)1998年5月挂号成婚,两边于2004年3月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处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并于当日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关于产业的约好如下:
XX大路19XX弄22号X5室的房子产权归刘某一切,没有归还的借款由刘某归还。
两边各自名下的现金、股票、有价证券归各自一切。
两边的债款由各自承当。
原告刘某诉称:原、被告1998年5月挂号成婚,两边于2004年3月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处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并于当日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原告在处理离婚挂号手续后又发现被告成心躲藏了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夫妻共同产业的本市XX路XX号XX室的房子一套,致使夫妻共同产业未得到均匀切割,严峻侵害了原告的合法产业权益,故要求切割本市XX路XX号XX室的房子,或由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李某辩称:原告所述不实。2004年3月两边因爱情不好挂号离婚,离婚协议及产业切割计划都是原告建议并赞同的。被告购买本市XX路的住宅,原告是知情的。原、被告在购买该房之前,口头约好该房归被告一人一切,故该房挂号在被告一人名下,该房的负债也由被告承当。因而,离婚时,原告表明XX路的房子因法令挂号的权力人为被告,因而,离婚时原告表明能够不要写入离婚协议,故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以为: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对离婚两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现被告建议原告对被告购买的XX路房子是知情的,并且在被告购买该房前,两边口头约好该房子归被告一人一切,所以房子挂号在被告一人名下,因而,离婚时,原告表明因该房挂号的权力人为被告,能够不要写入离婚协议,但被告关于其建议并未供给相应的依据予以证明,原告对此也予以否定,本院关于被告的此建议难以采信。因而,判令了被告给付了原告90余万元的房子对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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