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管理法律具体如何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15:55
平常咱们丢掉物品很正常,也很常见。假如丢失的是贵重物品或许对失主有着重要意义的物品,那么一般都会想方设法取回自己的物品的,我国关于物品丢失也是有相关法令保护的,这时分法令的重要性就表现了出来。那么丢失物品处理法令具体怎么规则?下面将有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
一、丢失物品处理的基本准则
拾得人在丢失物送交有关部分前,有关部分在丢失物被收取前,应当妥善保管丢失物。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使丢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本条是关于丢失物的保管的规则。拾得人拾得丢失物,在返还前或许送交有关部分前,应当妥善保管丢失物。有关部分收到丢失物在丢失物被收取前,也应当妥善保管丢失物。拾得人或许有关部分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使丢失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丢失物不易保管或许保管费用过高的,公安机关能够及时拍卖、变卖,保存价金。拾得人和有关单位不能自行拍卖、变卖丢失物。
二、拾遗物品处理规则全文
拾遗物品处理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拾遗物品的处理,保护资产失主的权益,赞誉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依据《旅馆业治安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拾遗物品,是指单位和个人拾获单位或别人留传的资产。
第三条 我市处理拾遗物品的主管部分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的拾遗物品认领处,担任事务的辅导和监督。区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及各单位人事捍卫部分应担任其辖内拾遗物的搜集、挂号、保管、认领、上缴等作业。
第四条 凡拾获的丢失物品,按下列规则处理:
(一)在街上或公共场所拾获的资产,应立即送交当地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揭露认领,期限十五天;逾期无人认领的,由派出所送交所属区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再认领,期限三十天,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则由区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送交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持续揭露认领;
(二)在机关、集体、企业、作业、校园等单位范围内拾获的资产,应即交该单位的人事捍卫部分,在本单位揭露认领,期限十五天,逾期无人认领的,则送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持续揭露认领;
(三)在旅馆拾获的资产,应交旅馆捍卫部分妥善保管,并设法偿还原主或揭露认领,认领期限九十天(招待外国人、港澳台胞的宾馆、大厦、酒店可再延伸九十天),逾期无人认领的,送交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持续揭露认领;
(四)凡拾获机密文件、材料、图纸、重要证件、军用物品(包含枪枝、弹药)、违禁物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应即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旅馆业以及其他代客保管资产的单位,发现被保管的资产超越保管期限未能如期收取的,应持续妥为保管,逾期十天后仍未收取的,可作为拾遗物品,送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处理。
第六条 收到拾遗资产的单位,在将现款数额、物品的称号、数量、特征以及拾获的时刻、地址等作具体造册、编号挂号寄存,并发给拾获人收据。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丢失资产后,可按下列规则查询、认领:
(一)在街上丢失的,向丢失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查询;在单位或公共场所丢失的,向丢失地的单位人事、捍卫部分查询;在旅馆丢失的,向该旅馆服务台查询。经向上述单位查询后,仍未能认领丢失物品的,可向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查询;
(二)如失物已抄获,并核对事实的,即可处理认领手续。认领失物时,须凭自己身份证或其他足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如领回的失物属贵重物品的,还须凭街、镇政府或作业单位的证明(境外人员凭护照或回乡证)方可认领。如属国家机密文件、材料,须凭县以上主管部分证
明,方可认领;
(三)托付别人代领失物的,应凭失主的托付书、失主的证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认领;
(四)失主领回失物时,能够自愿以丢失物品价值百分之十的金额奖赏拾金不昧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 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接到各单位送来的拾遗资产后,应持续揭露认领九十天,逾期无人认领的,按市人民政府有关拍卖商场买卖处理的规则,进行拍卖并将金钱上缴地方财政。
第九条 拾遗物品如属食物或其他简单蜕变腐朽物品的,应及时拍卖处理,将拍卖金钱妥善保存认领。到期无人认领的,应上缴地方财政。
第十条 对拾金不昧或许处理拾遗资产有显著成绩的按下列规则予以奖赏:
(一)对拾金不昧的个人,可按拾获资产价值的百分之十的金额给予奖赏;
(二)对从事处理拾遗物品作业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赞誉并可给予恰当的物质奖赏。
第十一条 冒领、移用、并吞、损毁拾遗资产的,除返还原物或补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
第十二条 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应加强对拾遗资产的处理,建立健全财务处理等准则,承受审计部分的查看和监督。处理拾遗物品的全部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市公安局担任解说。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二年七月六日公布《广州市拾遗物品处理办法》一起废止。
好了,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带来的相关问题的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从上述文章内容,咱们能够看出来,我国关于物品丢失的保管准则总体上是不管拾得者仍是保管单位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而一旦丢失物的保管本钱过于高的时分,拾得者与相关保管单位也不行私自对丢失物进行拍卖或许变卖,只能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听讼网小编提示各位,作为公民个人也应该养成良好习惯,不要顾此失彼。假如对此还有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丢失物品处理的基本准则
拾得人在丢失物送交有关部分前,有关部分在丢失物被收取前,应当妥善保管丢失物。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使丢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本条是关于丢失物的保管的规则。拾得人拾得丢失物,在返还前或许送交有关部分前,应当妥善保管丢失物。有关部分收到丢失物在丢失物被收取前,也应当妥善保管丢失物。拾得人或许有关部分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使丢失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丢失物不易保管或许保管费用过高的,公安机关能够及时拍卖、变卖,保存价金。拾得人和有关单位不能自行拍卖、变卖丢失物。
二、拾遗物品处理规则全文
拾遗物品处理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拾遗物品的处理,保护资产失主的权益,赞誉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依据《旅馆业治安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拾遗物品,是指单位和个人拾获单位或别人留传的资产。
第三条 我市处理拾遗物品的主管部分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的拾遗物品认领处,担任事务的辅导和监督。区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及各单位人事捍卫部分应担任其辖内拾遗物的搜集、挂号、保管、认领、上缴等作业。
第四条 凡拾获的丢失物品,按下列规则处理:
(一)在街上或公共场所拾获的资产,应立即送交当地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揭露认领,期限十五天;逾期无人认领的,由派出所送交所属区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再认领,期限三十天,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则由区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送交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持续揭露认领;
(二)在机关、集体、企业、作业、校园等单位范围内拾获的资产,应即交该单位的人事捍卫部分,在本单位揭露认领,期限十五天,逾期无人认领的,则送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持续揭露认领;
(三)在旅馆拾获的资产,应交旅馆捍卫部分妥善保管,并设法偿还原主或揭露认领,认领期限九十天(招待外国人、港澳台胞的宾馆、大厦、酒店可再延伸九十天),逾期无人认领的,送交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持续揭露认领;
(四)凡拾获机密文件、材料、图纸、重要证件、军用物品(包含枪枝、弹药)、违禁物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应即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旅馆业以及其他代客保管资产的单位,发现被保管的资产超越保管期限未能如期收取的,应持续妥为保管,逾期十天后仍未收取的,可作为拾遗物品,送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处理。
第六条 收到拾遗资产的单位,在将现款数额、物品的称号、数量、特征以及拾获的时刻、地址等作具体造册、编号挂号寄存,并发给拾获人收据。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丢失资产后,可按下列规则查询、认领:
(一)在街上丢失的,向丢失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查询;在单位或公共场所丢失的,向丢失地的单位人事、捍卫部分查询;在旅馆丢失的,向该旅馆服务台查询。经向上述单位查询后,仍未能认领丢失物品的,可向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查询;
(二)如失物已抄获,并核对事实的,即可处理认领手续。认领失物时,须凭自己身份证或其他足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如领回的失物属贵重物品的,还须凭街、镇政府或作业单位的证明(境外人员凭护照或回乡证)方可认领。如属国家机密文件、材料,须凭县以上主管部分证
明,方可认领;
(三)托付别人代领失物的,应凭失主的托付书、失主的证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认领;
(四)失主领回失物时,能够自愿以丢失物品价值百分之十的金额奖赏拾金不昧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 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接到各单位送来的拾遗资产后,应持续揭露认领九十天,逾期无人认领的,按市人民政府有关拍卖商场买卖处理的规则,进行拍卖并将金钱上缴地方财政。
第九条 拾遗物品如属食物或其他简单蜕变腐朽物品的,应及时拍卖处理,将拍卖金钱妥善保存认领。到期无人认领的,应上缴地方财政。
第十条 对拾金不昧或许处理拾遗资产有显著成绩的按下列规则予以奖赏:
(一)对拾金不昧的个人,可按拾获资产价值的百分之十的金额给予奖赏;
(二)对从事处理拾遗物品作业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赞誉并可给予恰当的物质奖赏。
第十一条 冒领、移用、并吞、损毁拾遗资产的,除返还原物或补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
第十二条 市公安局拾遗物品认领处应加强对拾遗资产的处理,建立健全财务处理等准则,承受审计部分的查看和监督。处理拾遗物品的全部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市公安局担任解说。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二年七月六日公布《广州市拾遗物品处理办法》一起废止。
好了,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带来的相关问题的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从上述文章内容,咱们能够看出来,我国关于物品丢失的保管准则总体上是不管拾得者仍是保管单位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而一旦丢失物的保管本钱过于高的时分,拾得者与相关保管单位也不行私自对丢失物进行拍卖或许变卖,只能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听讼网小编提示各位,作为公民个人也应该养成良好习惯,不要顾此失彼。假如对此还有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