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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0:29

公房,是我国曾经特别住所体系下遗留下来的特别房子一切权方式,现较多的存于全国省会城市、较大市以及地级市中,因为现在国家正处于城市化进程开展的大潮中,这些公房的存在,在拆迁或产业切割等过程中就呈现了很多的胶葛。本文听讼网小编将为您介绍公房的常识,欢迎阅览!
一、什么是公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所、公产住所、国有住所,在国外也称公共住所、公营住所。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出资兴修、出售的住所,在住所未出售之前,住所的产权归国家一切。公有住所主要由本地政府建造,主要向本城市居民租借出售;由企业建造的住所,向该企业职工租借出售。公房跟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差异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要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承继或处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买卖过程是先由房管局部属部分对卖方进行评价,一起由房管站验房。
二、关于公产房的性质
所谓公产房,是我国特别体系下遗留下来的产品,它是指公有住所,是相对于一切权归于个人的私有住所而言的,一般个人只要承租权而没有一切权。公房运用者在法令答应范围内,对公有房子享有的占有、运用、部分收益和有约束处置的权力。
依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所,指由政府接收,国家租借、收买、新建、扩建的住所,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处理部分直接收理租借、补葺,少部分免租给单位运用的住所。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一切制和集体一切制等单位一切的住所,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租借给单位职工寓居运用的房子。一般能上市买卖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买卖时一般需求获得上市许可证。
三、公房的转让转租
公有住一切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所承租人经房子产权单位赞同后,将自己承租公有住所的运用权按规则程序一次性有偿转让给别人的行为。有偿转租指公有住所承租人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所,按规则程序在必定期限内有偿转租给别人运用的行为。
意图和准则:
公有住所运用权有偿转让转租是以调剂住所余缺,进步房产运用效能,有利于承租人改进住所条件为意图,依照相等自愿、诚实信用、依规则转让转租的准则进行。公有住所运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后的房子产权性质不变,比方,转让运用权的住所属房管部分直管的公有住所,公有住所运用权转让后的受让人应当与市直管公房处理部分签定公有住所租借合同,并公房租金规范交纳租金。
制止转让景象:
1、转让转租人未获得公有住所租借的合法证件;
2、归于代管房产及其它需落实政策的房产;
3、运用权胶葛或承租人与房子产权单位租借胶葛没有处理;
4、承租人损坏房子结构,产权单位或物业处理部分要求其修正而没有修正;
5、承租人拖欠房子租金;
6、转让成套住所中的一部分;
7、同户寓居的其他运用人(含暂时出国、从军、在大中专院校肄业、劳改、劳教人员等)持有异议;
8、转让后,人均住所运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9、转让转租公房的悉数面积超越可享用住所规范;
10、法令、法规及政策规则制止转让转租的其他景象。
处理程序:
(一)请求:向市直管公房处理部分提出经同户寓居成年运用人一起签字赞同的转让转租书面请求,照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赞同后收取市房产处理局一致印制的《公有住所运用权转让、转租请求审批表》。
(二)签定协议:转让转租两边当事人签定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所运用权的转让价格显着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买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定转让协议
(三)受理:公有住所运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处理部分提交《公有住所运用权转让、转租请求审批表》,一起提交以下材料:
转让方供给的材料:
⑴同户寓居运用家庭成员一起签字赞同转让转租的具结书(需通过公证);
⑵租借证原件、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转让转租协议书原件(自签定之日起十天内有效);
⑷受理当月租金发票;
⑸托付代理人处理的需供给托付书(通过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受让方需供给的材料:
⑴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⑵受让人供给有无享用什物分房面积和是否到达住所规范的具结书;
收件后由市直管公房处理部分出具《公有住所运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受理单》。
(四)缴费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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