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01:28
众所周知,成心杀人是十分严峻的违法,违法嫌疑人是很有或许被判处死刑的,即使是直接杀人也不破例,这个时分,违法嫌疑人最好延聘律师为自己辩解,争夺减轻处分。那么,直接成心杀人罪的辩解词该怎样写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带来了一篇直接成心杀人罪的辩解词,供咱们参阅。
关于张xx(直接)成心杀人一案的辩解词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事务所承受张某父亲张某某托付,指使我担任张某一审辩解人。我通过阅卷、会晤被告人和参与法庭调查,对本案的现实已有了充分认识。在宣布辩解词之前,首要对受害者家族表示慰问,对谷某的因公逝世表示同情和惋惜。但依据法令赋予辩解人为被告人作从轻减轻乃至无罪辩解的法定责任,辩解人在宣布辩解观念时,就案子的依据、现实进行剖析,以及对适用法令宣布自己的观点时,难免会影响受害人家族的爱情,还望予以了解。在争辩的进程中,因为尊重法令是每个法令人的责任,所以在确定现实和适用法令上与公诉人员发作言语抵触时,也望公诉人员给予了解。
依据本案依据,我以为上诉人的行为不符合“直接成心杀人罪”违法构成要件,应构成差错致人逝世罪。据此,提出如下辩解定见。
一、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述被告人犯有直接成心杀人罪,其未能全面、客观地审阅、判别、确定依据,所以确定现实有误。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述称“被告人张某目无国法,在明知超限战工作人员谷峰站立在其车头左边的状况下,依然驱车向前强行闯关,致使被害人谷峰被碰挂,经抢救无效逝世,应以直接成心杀人罪追查刑事责任”,并据此确定被告人犯有成心杀人罪。成心杀人罪的片面要件应具有杀人的成心,成心分为直接成心和直接成心,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作别人逝世的损害成果,且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成果的发作。通过对本案各种依据进行剖析,被告人张某是在谷某施行暴力法令行为后闯关的,依据本案的被告人的供述及首要证人史某某、房某在证言里都证明谷某曾在被告人为倒车而缓慢前行时,误以为其要闯关而运用铁棒将被告人驾驭车辆的左边倒车镜及左边驾驭室的玻璃砸烂,证人杜某某也证明谷某的确杂碎了车辆的左边倒车镜及左边驾驭室的玻璃。据被告人告知,因为惧怕谷峰的暴力法令行为,才强行闯关的。也便是说张某其时并没有闯关的主意,而是为了倒车的需求而向前缓慢前行,仅仅谷某对被告人的行为判别差错,之后又粗野的手持铁棒进行了暴力行为,将倒车镜及左边车窗砸烂,可见,谷某运用了多大的力气,左边车窗与驾驭人员的间隔又很近,难免会形成被告人张某某的恐惧心思,驾驭车辆逃避谷某的粗犷行为也是情理之中,强行闯关非被告人的原意。据证人刘某证明,其时处理被告人车辆的有谷某和刘某两人,因为被告人张某的车身太长,很难往回倒,所以谷某在前指挥,刘某去后边指挥。能够看出其时张某是有倒车志愿的,假如没有倒车志愿,谷某和刘某应该一直在车前拦着,刘某也底子不或许和谷某分隔,为了张某强倒车需求而去指挥后边的车辆。进一步证明张某其时底子没闯关的目的,缓慢前行的确是为了倒车需求,只不过是谷某的差错行为导致张某某呈现恐惧心思驾车逃避。
二、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以为施行违法时的片面方面是直接成心,这个是极端不正确的,这是对法令的误解。
1、直接成心的概念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作别人逝世的损害成果,且听任这种成果的发作。明知在汉语词典的精确解说是:理解,分明知道。也便是说直接成心违法的片面特点是:在进行违法行为时,对违法成果的发作是必定知道的、必定知道的、必定知道的,扫除全部或许。但回过头来看看张某的案子,依据2010年8 月23日的问询笔录,公安机关问询被告人张:超限站工作人员拿铁棒你车挡风玻璃阻挠你,你其时开车强行闯关时,你想没想过你的车或许要把这位工作人员碰上?张答复:我其时想他会躲开的,不会碰上的,所以我加大油门行进强行脱离。留意:公安机关问询的时分是运用或许的字样,而不是:你是否想到应该将工作人员碰到?所以被告人针对这个问题才做出上述答复的。也便是说被告人其时只不过是预见到了发作风险成果的或许性,但这仅仅或许性,对违法成果发作的片面判别是不确定的,而不是必定的、必定的、必定的。
2、公诉机关以为张对违法的行为是持听任情绪,这种说法也是不正确的。
依据2010年9月25日的问询笔录,张称在他闯关时谷峰在车驾驭室左后侧约1米的当地,据杜某某在2010年7月30日供给的证言称,谷某在车左前侧不到半米的当地。当然,这个依据不能彻底采信,因为杜某某也在车的左边,与受害人间隔一段间隔,再加上天又黑,判别必定有差错。但值得必定的是其时张闯关时,谷某与车辆是有必定间隔的。所以咱们进一步知道:张某某是在知道谷峰与车有必定间隔状况下才闯关的,依据2010年8月23日的问询笔录,张供述:我其时想他会躲开的,不会碰上的,所以我加大油门行进强行脱离。因为谷某与车有一段间隔,据张某某讲,他其时踩油门时,挂的是二档,最大时速是30脉,这个速度也便是相当于人小跑的速度,一般状况下人彻底能够躲开。再加上按常理,人在风险的状况下会天性的逃避,所以说,被告人张在施行行为时并没有对违法成果的发作持听任的情绪,而是轻信能够防止的心思情绪。关于证人杜某某与杨某某供给证言称,车撞到谷某后如同停了一下。可是用的言语是如同,不能作为依据。杨某某的证言里有许多前后矛盾的当地,整个证言的可信性极低。关于被告人张驾车撞人后是否停下来,对本案的含义不大,因为整个违法进程从开端刮碰人,到刮碰人结束,整个违法进程就现已结束了。假如公诉人员以为被告人张驾车离去是对违法成果的听任,我能够给你们举两个比如:(1)交通闯祸中逃逸致人逝世的,往往闯祸的时分片面是差错,逃逸时都是成心的,咱们能说他犯的是成心杀人罪吗?成心伤害案中成心伤害后逃跑致人逝世的,咱们能说他犯的是成心杀人罪吗?这个在法令上都把它们概括为成果加重犯,在量刑时才予以考虑。
三、因为谷某对案子的发作及成果存在着严峻差错,才导致这场悲惨剧的发作。再者,被告人张是差错违法,没有损害社会的动机,所以请贵法院在量刑时对其予以考虑,主张贵法院对被告人张减轻或从轻处分。
讲话结束,谢谢!
辩解人:xx xx年xx月xx日
关于张xx(直接)成心杀人一案的辩解词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事务所承受张某父亲张某某托付,指使我担任张某一审辩解人。我通过阅卷、会晤被告人和参与法庭调查,对本案的现实已有了充分认识。在宣布辩解词之前,首要对受害者家族表示慰问,对谷某的因公逝世表示同情和惋惜。但依据法令赋予辩解人为被告人作从轻减轻乃至无罪辩解的法定责任,辩解人在宣布辩解观念时,就案子的依据、现实进行剖析,以及对适用法令宣布自己的观点时,难免会影响受害人家族的爱情,还望予以了解。在争辩的进程中,因为尊重法令是每个法令人的责任,所以在确定现实和适用法令上与公诉人员发作言语抵触时,也望公诉人员给予了解。
依据本案依据,我以为上诉人的行为不符合“直接成心杀人罪”违法构成要件,应构成差错致人逝世罪。据此,提出如下辩解定见。
一、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述被告人犯有直接成心杀人罪,其未能全面、客观地审阅、判别、确定依据,所以确定现实有误。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述称“被告人张某目无国法,在明知超限战工作人员谷峰站立在其车头左边的状况下,依然驱车向前强行闯关,致使被害人谷峰被碰挂,经抢救无效逝世,应以直接成心杀人罪追查刑事责任”,并据此确定被告人犯有成心杀人罪。成心杀人罪的片面要件应具有杀人的成心,成心分为直接成心和直接成心,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作别人逝世的损害成果,且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成果的发作。通过对本案各种依据进行剖析,被告人张某是在谷某施行暴力法令行为后闯关的,依据本案的被告人的供述及首要证人史某某、房某在证言里都证明谷某曾在被告人为倒车而缓慢前行时,误以为其要闯关而运用铁棒将被告人驾驭车辆的左边倒车镜及左边驾驭室的玻璃砸烂,证人杜某某也证明谷某的确杂碎了车辆的左边倒车镜及左边驾驭室的玻璃。据被告人告知,因为惧怕谷峰的暴力法令行为,才强行闯关的。也便是说张某其时并没有闯关的主意,而是为了倒车的需求而向前缓慢前行,仅仅谷某对被告人的行为判别差错,之后又粗野的手持铁棒进行了暴力行为,将倒车镜及左边车窗砸烂,可见,谷某运用了多大的力气,左边车窗与驾驭人员的间隔又很近,难免会形成被告人张某某的恐惧心思,驾驭车辆逃避谷某的粗犷行为也是情理之中,强行闯关非被告人的原意。据证人刘某证明,其时处理被告人车辆的有谷某和刘某两人,因为被告人张某的车身太长,很难往回倒,所以谷某在前指挥,刘某去后边指挥。能够看出其时张某是有倒车志愿的,假如没有倒车志愿,谷某和刘某应该一直在车前拦着,刘某也底子不或许和谷某分隔,为了张某强倒车需求而去指挥后边的车辆。进一步证明张某其时底子没闯关的目的,缓慢前行的确是为了倒车需求,只不过是谷某的差错行为导致张某某呈现恐惧心思驾车逃避。
二、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以为施行违法时的片面方面是直接成心,这个是极端不正确的,这是对法令的误解。
1、直接成心的概念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作别人逝世的损害成果,且听任这种成果的发作。明知在汉语词典的精确解说是:理解,分明知道。也便是说直接成心违法的片面特点是:在进行违法行为时,对违法成果的发作是必定知道的、必定知道的、必定知道的,扫除全部或许。但回过头来看看张某的案子,依据2010年8 月23日的问询笔录,公安机关问询被告人张:超限站工作人员拿铁棒你车挡风玻璃阻挠你,你其时开车强行闯关时,你想没想过你的车或许要把这位工作人员碰上?张答复:我其时想他会躲开的,不会碰上的,所以我加大油门行进强行脱离。留意:公安机关问询的时分是运用或许的字样,而不是:你是否想到应该将工作人员碰到?所以被告人针对这个问题才做出上述答复的。也便是说被告人其时只不过是预见到了发作风险成果的或许性,但这仅仅或许性,对违法成果发作的片面判别是不确定的,而不是必定的、必定的、必定的。
2、公诉机关以为张对违法的行为是持听任情绪,这种说法也是不正确的。
依据2010年9月25日的问询笔录,张称在他闯关时谷峰在车驾驭室左后侧约1米的当地,据杜某某在2010年7月30日供给的证言称,谷某在车左前侧不到半米的当地。当然,这个依据不能彻底采信,因为杜某某也在车的左边,与受害人间隔一段间隔,再加上天又黑,判别必定有差错。但值得必定的是其时张闯关时,谷某与车辆是有必定间隔的。所以咱们进一步知道:张某某是在知道谷峰与车有必定间隔状况下才闯关的,依据2010年8月23日的问询笔录,张供述:我其时想他会躲开的,不会碰上的,所以我加大油门行进强行脱离。因为谷某与车有一段间隔,据张某某讲,他其时踩油门时,挂的是二档,最大时速是30脉,这个速度也便是相当于人小跑的速度,一般状况下人彻底能够躲开。再加上按常理,人在风险的状况下会天性的逃避,所以说,被告人张在施行行为时并没有对违法成果的发作持听任的情绪,而是轻信能够防止的心思情绪。关于证人杜某某与杨某某供给证言称,车撞到谷某后如同停了一下。可是用的言语是如同,不能作为依据。杨某某的证言里有许多前后矛盾的当地,整个证言的可信性极低。关于被告人张驾车撞人后是否停下来,对本案的含义不大,因为整个违法进程从开端刮碰人,到刮碰人结束,整个违法进程就现已结束了。假如公诉人员以为被告人张驾车离去是对违法成果的听任,我能够给你们举两个比如:(1)交通闯祸中逃逸致人逝世的,往往闯祸的时分片面是差错,逃逸时都是成心的,咱们能说他犯的是成心杀人罪吗?成心伤害案中成心伤害后逃跑致人逝世的,咱们能说他犯的是成心杀人罪吗?这个在法令上都把它们概括为成果加重犯,在量刑时才予以考虑。
三、因为谷某对案子的发作及成果存在着严峻差错,才导致这场悲惨剧的发作。再者,被告人张是差错违法,没有损害社会的动机,所以请贵法院在量刑时对其予以考虑,主张贵法院对被告人张减轻或从轻处分。
讲话结束,谢谢!
辩解人: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