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12:28
侵权职责构成有四个要件:违法行为、危害现实、因果关系、片面差错。
可是,污染环境是施行无差错职责的,所以只需三个要件:违法行为、危害现实、因果关系。
其间,因果关系就成为污染环境侵权的最要害要件。
因果关系指的是违法行为作为原因,危害现实作为成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络。
因为污染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在因果关系的证明上,受害人具有特别的困难。因此,在环境污染致人危害案子中,对其因果关系的确认,多选用因果关系推定。即在环境污染侵权职责确认中,只需证明企业现已排放了或许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大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遭到或正在遭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造成的。
因果关系推定的具体方法是:榜首,辨明行为与危害现实的时刻次序。第二区别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是否存在客观的、合乎规律的(盖然性)联络。第三,因为这种因果关系是推定的,因此,还应当在危害现实与行为之间扫除其他或许性。当确认这种危害现实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的或许性。当确认这种危害现实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所造成的辞的或许时,即可判定该种行为是危害现实的原因,即推定因果关系建立。
施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用举证证明,而是由法官施行推定。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在加害人施行这种行为期间遭到危害,就可以向法院申述,不用证明行为与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可是,污染环境是施行无差错职责的,所以只需三个要件:违法行为、危害现实、因果关系。
其间,因果关系就成为污染环境侵权的最要害要件。
因果关系指的是违法行为作为原因,危害现实作为成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络。
因为污染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在因果关系的证明上,受害人具有特别的困难。因此,在环境污染致人危害案子中,对其因果关系的确认,多选用因果关系推定。即在环境污染侵权职责确认中,只需证明企业现已排放了或许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大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遭到或正在遭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造成的。
因果关系推定的具体方法是:榜首,辨明行为与危害现实的时刻次序。第二区别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是否存在客观的、合乎规律的(盖然性)联络。第三,因为这种因果关系是推定的,因此,还应当在危害现实与行为之间扫除其他或许性。当确认这种危害现实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的或许性。当确认这种危害现实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所造成的辞的或许时,即可判定该种行为是危害现实的原因,即推定因果关系建立。
施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用举证证明,而是由法官施行推定。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在加害人施行这种行为期间遭到危害,就可以向法院申述,不用证明行为与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