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02:13我国土地的性质分为国有和团体两种方法,国有土地获得运用官僚依法交纳土地出让金,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干获得运用权,我国对个体户税收有相应规则,那么哪些状况需求补交土地出让金,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运用权出让给土地运用者,按规则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悉数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买卖总额),或土地运用期满,土地运用者需求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经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运用权的土地运用者,将土地运用权有偿转让、租借、典当、作价入股和出资,按规则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二、什么状况下需求补交土地出让金
关于原先经过划拨等方法拿到土地的运用者后期如进行有偿转让、租借、典当时须按规则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国有土地出让金交纳的规范
1、个人住房土地运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规范:1990年5月19日曾经获得的,按签定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今后获得的,按签定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则答应转让的,按签定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3、由政府一致施行的拆迁安顿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规范:被拆迁户原土地运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曾经获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运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今后获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归于以出让方法获得的,或拆迁安顿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4、以划拨方法获得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规范:1990年5月19日曾经获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今后获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归纳上面的介绍,经过划拨方法获得的房产进行转让时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什么状况下需求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