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02:43消费税的征收目标主要是消费品,如卷烟、酒、化妆品、宝贵首饰等,因为此税种的征收目标和其他税种不一样,所以其计税根据也不一样。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消费税的计税根据:
消费税的计税根据别离选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办法。实施从价计税办法交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根据为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实施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分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根据。
计税办法:
1、从价计税时
应交税额=应税消费品出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交税额=应税消费品出售数量×适用税额规范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不交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出售价格的,依照交税人出产的同类消费品出售价格核算交税,没有同类消费品出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
组成计税价格=(本钱 赢利)÷(1-消费税税率)
应交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依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出售价格核算交税,没有同类消费品出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
组成计税价格=(资料本钱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交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l-消费税税率)
应交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交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出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出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出售额=含增值税的出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 赢利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交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关于出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奉送、资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赏等方面或未别离核算出售的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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