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有哪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20:29
提起离婚诉讼时,最好一并处理产业切割问题,避免日后再生胶葛。一旦过后有胶葛,是否还有救助办法?今日将经过两则事例,为您解析离婚后一起产业切割的相关法律问题。
事例 1 各自向单位买房,离婚后属一起产业
李x和张x(均为化名)于1992年挂号成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因为两边爱情不合,于2001年5月经法院调停自愿离婚。早在1998年1月,李x以15.47万元购买单位宿舍1402室,1999年张x向单位购买海珠区昌岗东路的501房。两边在离婚诉讼期间,没有就上述产业进行处理。
2002年,李x到国外读书并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久居国外。二人均再婚和生育子女,张海和家人一向住在1402室。2010年12月,张x将昌岗东路501房出售别人。
李x得知后以为,上述两套房子均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应该按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所以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将1402室的运用权归自己,一起要求取得501房的房款四分之三。
法院以为,昌岗东路501房,是二人在婚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产业,应属夫妻一起产业。法院查明501房出价格为113.8万元,张x应将50%的房价款56.9万元切割给李x。
关于1402室,考虑到两边在离婚后各自安排家庭和生育子女,张x及其亲属现寓居在1402室,现在没有其他房子寓居,而李x从2002年起出国后已在国外久居。因而确认上述房子由张x方寓居运用。张x应对占用李x的50%运用权部份付出房子运用费,判定其逐月付出。
事例 2 经济独立前买房,离婚后各分一半
2000年9月,依x和周x均为化名)挂号成婚,但婚后二人爱情不好,从2006年起分家,终究周x于2008年9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于2008年12月作出判定,判令准予二人离婚,并确定二人自2006年5月12日分家后各自经济独立。
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周x以其个人名义以25.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海珠区清华街的2102房,并分三期付出房款,但在二人离婚时该房子没有取得产权证明,直至2010年10月,该房子才被房管部分挂号在周x一人名下。依兰得知后,以为该房子购买于二人婚内期间,应归于夫妻一起产业,故向法院申述要求切割该房子。法院审理后以为,该房子的购买时刻为二人成婚挂号后,经济独立前,应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判定依兰对该房子享有二分之一产权比例。
法官说法
离婚后仍可申述
未处理的一起产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一)薪酬、奖金;(二)出产、运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
因而,上述两个事例中均触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子,但离婚时未切割的景象。离婚后是否还能切割产业,最要害的问题是该产业是否夫妻一起产业,假如该产业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契合上述第17条的规则,不管其时是否取得产权证明,该房产均为夫妻一起产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十八条规则:“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一起产业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切割的,经审查该产业确属离婚时未触及的夫妻一起产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切割。”因而,即便二人已离婚,离婚时也没有约好,对未切割的产业还能提起离婚后产业胶葛之诉,对相关产业进行切割。
事例 1 各自向单位买房,离婚后属一起产业
李x和张x(均为化名)于1992年挂号成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因为两边爱情不合,于2001年5月经法院调停自愿离婚。早在1998年1月,李x以15.47万元购买单位宿舍1402室,1999年张x向单位购买海珠区昌岗东路的501房。两边在离婚诉讼期间,没有就上述产业进行处理。
2002年,李x到国外读书并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久居国外。二人均再婚和生育子女,张海和家人一向住在1402室。2010年12月,张x将昌岗东路501房出售别人。
李x得知后以为,上述两套房子均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应该按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所以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将1402室的运用权归自己,一起要求取得501房的房款四分之三。
法院以为,昌岗东路501房,是二人在婚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产业,应属夫妻一起产业。法院查明501房出价格为113.8万元,张x应将50%的房价款56.9万元切割给李x。
关于1402室,考虑到两边在离婚后各自安排家庭和生育子女,张x及其亲属现寓居在1402室,现在没有其他房子寓居,而李x从2002年起出国后已在国外久居。因而确认上述房子由张x方寓居运用。张x应对占用李x的50%运用权部份付出房子运用费,判定其逐月付出。
事例 2 经济独立前买房,离婚后各分一半
2000年9月,依x和周x均为化名)挂号成婚,但婚后二人爱情不好,从2006年起分家,终究周x于2008年9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于2008年12月作出判定,判令准予二人离婚,并确定二人自2006年5月12日分家后各自经济独立。
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周x以其个人名义以25.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海珠区清华街的2102房,并分三期付出房款,但在二人离婚时该房子没有取得产权证明,直至2010年10月,该房子才被房管部分挂号在周x一人名下。依兰得知后,以为该房子购买于二人婚内期间,应归于夫妻一起产业,故向法院申述要求切割该房子。法院审理后以为,该房子的购买时刻为二人成婚挂号后,经济独立前,应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判定依兰对该房子享有二分之一产权比例。
法官说法
离婚后仍可申述
未处理的一起产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一)薪酬、奖金;(二)出产、运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
因而,上述两个事例中均触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子,但离婚时未切割的景象。离婚后是否还能切割产业,最要害的问题是该产业是否夫妻一起产业,假如该产业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契合上述第17条的规则,不管其时是否取得产权证明,该房产均为夫妻一起产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十八条规则:“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一起产业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切割的,经审查该产业确属离婚时未触及的夫妻一起产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切割。”因而,即便二人已离婚,离婚时也没有约好,对未切割的产业还能提起离婚后产业胶葛之诉,对相关产业进行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