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民生热线:买养老保险往这里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07:03

3月16日,有读者打进《西藏商报》热线咨询养老保险相关事宜。针对这一问题,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分的工作人员。
问: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领完后,收取的养老金数额是否会削减?
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以计发月数算,即估计该年纪人还能收取多少个月的计算方法,但计发月数并不是有用的收取月数。参保人员从开端收取养老金至逝世都能够收取养老金,且数额不会削减。
问:陈大姐2006年个人参保,时年41岁,请问哪一年能收取养老金?
答:个人参保缴费满15年后便可收取,因而,陈大姐接连缴费到56岁时便能够收取养老金,处理收取手续时须自己到参保部分处理。
问:员工参保,因病逝世后有无抚恤金?
答:没有。参保人员在正式收取养老金后的时间段逝世才干收取抚恤金和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员工在未收取养老金前逝世的,其个人账户贮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支交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收益人。
个人参保人员在未收取养老金前逝世的,其以个别参保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期间交纳的悉数根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一次性支交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个别参保人员原为企业员工的,未收取养老金前逝世,原以员工身份参保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的贮存额,也应一次性支交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代将猛) (本文来历:听讼网 )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