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哪些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15:07
保证人应当实行以下责任:
1、监督被保证人恪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则;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作或许现已发作违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则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履行机关陈述。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履行机关同意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搅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消灭、伪造证据或许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款规则,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而且差异景象,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从头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许监视寓居、予以拘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前款规则的,取保候审完毕的时分,应当交还保证金。
1、监督被保证人恪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则;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作或许现已发作违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则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履行机关陈述。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履行机关同意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搅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消灭、伪造证据或许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款规则,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而且差异景象,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从头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许监视寓居、予以拘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前款规则的,取保候审完毕的时分,应当交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