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9:51宅基地是指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为了保证农户的日子需求而拨给农户缔造房子和小庭院所运用的土地,在现实日子中由于宅基地而引起的胶葛层出不穷,那么,假如发作宅基地胶葛怎么办?关于宅基地胶葛都有哪些处理方法呢?下面,就让咱们一同来看看吧!
什么是宅基地胶葛?
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土地的所有权归于国家和团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生意或其他方法不合法转让土地。但土地的运用权能够依法转让。因而,农人对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要运用权。宅基地胶葛仅仅公民因乡村宅基地运用权而发作的胶葛。
宅基地胶葛的品种多种多样。以胶葛的两边当事人不同,可分为两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宅基地胶葛和当事人一方或两边为国家或团体的宅基地胶葛;以宅基地胶葛的内容不同,可分为运用权边界不明确的胶葛、侵吞公共宅基地或别人宅基地的胶葛、阻碍别人运用权的胶葛、毁损别人土地、房子的胶葛等。
乡村宅基地胶葛处理方法: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胶葛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三种:
1、洽谈处理。《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则:“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据此规则,公民之间发作的宅基地胶葛,应领先经过洽谈的方法加以处理。
2、行政处理。《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则:“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则,侵略土地的所有权或许运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中止侵略、赔偿损失。
3、司法处理。《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则:“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运用权和所有权发作的胶葛,只与依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则,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关于处理决议不服,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不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关于侵略土地的所有权或许运用权的,被侵权人能够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
此外,宅基地胶葛还能够经过人民调停来处理。人们调停是指在调停委员会(包含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乡村的村民委员会)的掌管下,以国家的法令、法规规章、方针和社会公德为根据,对民间胶葛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奉劝引导,促进胶葛当事人相互体谅,相等洽谈,然后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大众自治活动。人民调停是现行调停准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共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