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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性地规定合同要遵循什么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00:21
归纳性地规则合同自在准则
关于怎么规则合同自在准则,各国存在着两种立法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先归纳性地规则合同自在准则,再规则其它各项详细准则。如《瑞士债法典》规则:“契约的内容,在法令约束内能够自在缔结。”第二种方式便是不归纳地规则合同自在准则,而只规则它的各项详细准则。《德国民法典》便是如此。
而调查我国《合同法》第4条的规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缔结合同的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合法干涉。”它把“自在”用“自愿”来替代,而且仅规则了合同自在的一个方面-缔结合同的自在。表面上看现已明文归纳了合同自在准则,实际上则是上述两种立法方式的折衷。
但是,“咱们的现状既不像1804年拟定法国民法典时的法国,本位主义、私法自治的思维风行一时;也不像1896年德国民法典诞生时,市场经济和契约自在的观念已家喻户晓。因而,如果说在它们的法令中不明确规则‘合同自在’,也相同意味着法令坚持了合同自在准则,合同自在准则是不言自明的话;那么,在我国却或许呈现正相反的景象,即不明文规则合同自在准则,对一些人来说就意味着是对合同自在准则的某种否定。”37
故而,在合同立法中归纳性地规则合同自在准则实属必要。此外,要么不规则,规则就绝不能将合同自在准则的外延仅限定于合同的自在缔结。依王译鉴的观念,契约自在的内容包含:“(1)缔约自在,即得自在决议是否与别人缔结契约;(2)相对人自在,即得自在决议与何人缔结契约;(3)内容自在,即两边当事人得自在决议契约的内容;(4)改变或抛弃的自在,即当事人得于缔约后改变契约的内容,乃至今后契约抛弃前契约;(5)方法自在,即契约的缔结,不以饯别必定方法为必要。”38余延满在此五项内容的基础上又加上了三项:“挑选地域统辖的自在,挑选适用法令的自在,挑选处理合同纠纷方法的自在。”39可见,合同的自在缔结也许是合同自在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但也仅仅是一部分。如一部民法典的学者主张稿中便是这样规则的:“第2条[合同自在准则]当事人能够在法令规则的范围内自在缔结合同,并决议其内容及方式。”40
在我国拟定的民法典傍边规则合同自在准则,就应该将其主要内容在界说性条款中表现出来。但是,此主张稿中将《合同法》第4条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合法干涉”删去能够看作一大败笔。由于西方合同自在准则开展的前史已清楚地通知了咱们,合同自在准则应坚持消沉合同自在,而不是活跃合同自在。
综上所述,我国合同立法应归纳规则合同自在准则,规则第x条:“[合同自在准则]当事人能够在法令规则的范围内自在缔结合同并决议其内容及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合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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