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1 14:29发布部分: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劳作局
发布文号:
市属有关局、总公司,各区、县劳作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劳作部、对外贸易经济协作部合发《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劳作管理规则〉的告诉》,转发给你们(附后),根据我市状况,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请同时遵照执行.
一、外商投资企业与员工 免除劳作合同后,其作业组织按如下准则:
1.员工从参加合资、协作的原中方单位进入该企业的,根据离开原中方单位时与原中方单位签定的书面协议处理.
2.其他员工,有单位接纳的可直接处理调集手续,无单位接纳的,回自己户口所在地进行求职挂号.
二、外商投资企业除按市政府1994年第7号令《北京市企业员工 赋闲稳妥规则》给员工足额交纳赋闲稳妥费外,在免除劳作合同时,对契合享用日子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的员工,企业应按规则付出其费用,在员工的各项福利费中列支.
三、因企业出产、技术条件改变需求削减的人员,企业也应付出 经济补偿金.
附:《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劳作管理规则〉的告诉》
(1994年8月11日劳部发〖1994〗246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及计划单列市劳作(劳作人事)厅(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厅、局),海南省经济协作厅、湖南省招商局、上海市、厦门市外资委、深圳市外资办、哈尔滨市外资局、国务院各部分、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劳作薪酬司(处):
现将《外商投资企业劳作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状况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劳作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树立、保护和开展企业与员工之间安稳调和的 劳作联系,根据国家法令、行政法规,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树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协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员工.
第三条县及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劳作行政部分根据本规则,对企业的用人、训练、薪酬、稳妥福利待遇和劳作安全卫生等实施督查.
第四条企业拟定的规章准则,不得违背国家的法令、行政法规.
第五条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令、行政法规,自主决议招聘员工的时刻、条件、方法、数量.企业招聘员工,可在企业所在地的劳作部分承认的职业介绍中心(所)招聘.经当地劳作行政部分赞同,也能够直接或跨区域招聘.企业不得招聘未免除劳作联系的员工.制止运用童工.
第六条企业招聘员工时,应当在我国境内招聘中方员工;确需招聘外籍及台湾、香港、澳门区域人员的,有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经当地劳作行政部分赞同,并处理就业证等有关手续.
第七条企业应当树立职业训练准则,对员工进行职业训练.对从事技术工种或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员工,须经过训练后,持证上岗.训练经费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则提取和运用.
第八条劳作合同由员工个人同企业以书面形式缔结.工会组织(没有工会组织的应推举工人代表)能够代表员工与企业就劳作报酬、工时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经过洽谈商洽,缔结集体合同.劳作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契合国家有关法令、行政法规.
第九条劳作合同签定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劳作行政部分鉴证.集体合同缔结后,应报送当地劳作行政部分存案.劳作行政部分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收效.
第十条劳作合同期满或两边约好的停止条件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经两边赞同,能够续订劳作合同.劳作合同改变需经两边洽谈赞同,并处理劳作合同改变手续.劳作合同改变内容,可由劳作合同两边商定.
第十一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企业或员工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一)劳作合同当事人洽谈一致;(二)试用期内不契合选用条件、员工不实行劳作合同、严峻违背劳作纪律和企业依法拟定的规章准则,以及被劳作教养或被判刑的,企业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三)企业以暴力、要挟、拘禁或许其他波折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企业不实行劳作合同或许违背国家法令、行政法规,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员工能够免除劳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