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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串通招标投标的违法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06:51

招标者之间不得选用下列手法勾通招标:
(一)举高或许压低招标报价;
(二)轮番以高价位或许低价位中标;
(三)先内定中标人,再参与招标;
(四)其他勾通招标行为。
招标者与招标者不得选用下列手法彼此勾通,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
(一)招标者向招标者走漏标底;
(二)招标者向招标者走漏其他招标者的招标条件;
(三)招标者与招标者商定,中标后给予额定补偿;
(四)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人,以此确认中标者;
(五)其他勾通招标招标行为。
处分:当事人的中标无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依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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