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费税率是什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08:43
咱们知道,作为中国公民,按规则缴交税是咱们应尽的责任,而现在租房子的人许多,关于房子租借收入悉数实交纳增值税,因为方针施行时刻不长,许多人不知道房子租借费税率是什么样的,对此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房子租借税率
(一)一般交税人租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交税人租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今后获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获得但其自愿挑选一般计税办法的税率11%,在租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下应交税款回组织所在地申报交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 11%)]*3%,回组织所在地再申报交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 11%)]*11%-现已预交的税款。
一般交税人租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挑选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回组织所在地申报交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已预交税款
(二)小规模交税人租借不动产
小规模交税人租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租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组织所在地申报交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已预交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
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四)个人租借不动产
个人租借的非住宅(指用于生产运营用)征收率5%,应交税额=[含税销售额/(1 5%)]*5%
个人租借住宅征收率5%减按1.5%,应交税额=[含税销售额/(1 5%)]*1.5%
二、相关规则:
《交税人供给不动产运营租借服务增值税征收办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
第三条 一般交税人租借不动产,依照以下规则交纳增值税:
(一)一般交税人租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可以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依照上述计税办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二)一般交税人租借其2016年5月1日后获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依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一般交税人租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依照上述规则履行。
第四条 小规模交税人租借不动产,依照以下规则交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租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依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依照5%的征收率减按1.5%核算应交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依照上述计税办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二)其他个人租借不动产(不含住宅),依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交税。其他个人租借住宅,依照5%的征收率减按1.5%核算应交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交税。
第五条 交税人租借的不动产所在地与其组织所在地在同一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由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议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第六条 交税人租借不动产,依照本办法规则需求预缴税款的,应在获得租金的次月交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交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核算
(一)交税人租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依照以下公式核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11%)×3%
(二)交税人租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除个人租借住宅外,依照以下公式核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
(三)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依照以下公式核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第八条 其他个人租借不动产,依照以下公式核算应交税款:
(一)租借住宅:
应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二)租借非住宅:
应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
经过上面的文章的解说。咱们知道了关于房子租借税率的相关内容,经过前面的介绍信任我们关于营改增后房子租借税率有所了解,在房子租借时租借人需求交纳必定的税费,营改增后租借不动产的税率改为11%,可是一般交税人与小规模交税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的征收率有所不同。那么期望以上内容可以处理您的问题,假如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一、房子租借税率
(一)一般交税人租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交税人租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今后获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获得但其自愿挑选一般计税办法的税率11%,在租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下应交税款回组织所在地申报交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 11%)]*3%,回组织所在地再申报交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 11%)]*11%-现已预交的税款。
一般交税人租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挑选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回组织所在地申报交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已预交税款
(二)小规模交税人租借不动产
小规模交税人租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租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组织所在地申报交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已预交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
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四)个人租借不动产
个人租借的非住宅(指用于生产运营用)征收率5%,应交税额=[含税销售额/(1 5%)]*5%
个人租借住宅征收率5%减按1.5%,应交税额=[含税销售额/(1 5%)]*1.5%
二、相关规则:
《交税人供给不动产运营租借服务增值税征收办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
第三条 一般交税人租借不动产,依照以下规则交纳增值税:
(一)一般交税人租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可以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依照上述计税办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二)一般交税人租借其2016年5月1日后获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依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一般交税人租借其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依照上述规则履行。
第四条 小规模交税人租借不动产,依照以下规则交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租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依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依照5%的征收率减按1.5%核算应交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依照上述计税办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交税人应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二)其他个人租借不动产(不含住宅),依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交税。其他个人租借住宅,依照5%的征收率减按1.5%核算应交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交税。
第五条 交税人租借的不动产所在地与其组织所在地在同一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由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议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第六条 交税人租借不动产,依照本办法规则需求预缴税款的,应在获得租金的次月交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交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核算
(一)交税人租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依照以下公式核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11%)×3%
(二)交税人租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除个人租借住宅外,依照以下公式核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
(三)个体工商户租借住宅,依照以下公式核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第八条 其他个人租借不动产,依照以下公式核算应交税款:
(一)租借住宅:
应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二)租借非住宅:
应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
经过上面的文章的解说。咱们知道了关于房子租借税率的相关内容,经过前面的介绍信任我们关于营改增后房子租借税率有所了解,在房子租借时租借人需求交纳必定的税费,营改增后租借不动产的税率改为11%,可是一般交税人与小规模交税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的征收率有所不同。那么期望以上内容可以处理您的问题,假如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