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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30 04:40
合伙企业的债款怎么清偿,合伙企业的债款清偿次序是怎样的?这是困扰我们的一些问题,为了给你回答相关的疑问,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常识,供您阅览,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一、合伙企业债款清偿次序:
合伙企业产业在付出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次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作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款;
4、交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产业按上述次序清偿后仍有剩下的,则按约好或法定妁份额在原合伙人世分配。
二、合伙企业债款承当:
假如合伙企业的产业缺乏清偿其债款的,由原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职责。但原合伙人世的连带职责承当是有期限的,债款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恳求。合伙企业法第63条明确规则:合伙企业闭幕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款仍应承当连带职责,但债款人在5年内未向债款人提出偿债恳求的,该职责消除。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则:“合伙企业清算时,其悉数产业缺乏清偿其债款的,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则处理。”亦即由整体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职责,以自己的其他产业予以归还。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合伙企业债款清偿次序是怎样的”的相关常识,合伙企业产业在付出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次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作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款;4、交还合伙人的出资。假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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