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00:33
行政诉讼流程
【事例】
分家之后老公欠下债款 离婚时要一起归还吗?
王某于1999年同老公李某挂号成婚,2001年生育一儿子。因为两边不了解缺少爱情根底,婚后两边常为一些细微琐碎之事而争论,李某常常在外吃喝玩乐,多日不回家,对妻子很冷淡;一气之下,2004年王某单独带着儿子到上海开展,两边开端分家,各自经济独立。分家期间李某在妻子王某不知情的状况下,向别人借了30万元经商,因运营不善成果悉数亏本。2010年王某考虑到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决议同李某离婚。两边在协议过程中,李某赞同离婚,但要王某承当他经商亏本的30万元债款的一半,理由是夫妻一起日子期间的债款应一起承当,王某则不肯承当这笔债款。
李某告贷经商亏本之事,发生在两边分家期间,在没有来往的状况下,虽然王某不知情,但分家究竟不等于离婚,事发之时俩人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所以一个法律问题就此产生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款,另一方该不该一起承当归还职责?
关于这个问题,答案是既要把握原则性,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剖析,要精确区别夫妻一起债款与夫妻个人债款。
【剖析】
一般说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款,原则上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当然也存在夫妻个人债款的状况。所谓夫妻个人债款,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款。依照法律规定,下列债款应归于个人债款:夫妻一方可以证明此债款为债权人与债款人清晰约好的个人债款;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夫妻已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好的;一方未经对方赞同,单独筹资从事运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一起日子所负的债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边因关系恶化而分家日子,一方从事运营所负的债款,其收入未用于家庭一起日子的。
本案中李某经商所负的债款,虽然发生在夫妻一起日子期间,但此刻两边已产生矛盾而分家,李某经商是瞒着王某,王某底子未参加运营和决议计划,更重要的是李某经商的收益没有用于家庭消费,为此该债款归于李某个人债款。
【事例】
分家之后老公欠下债款 离婚时要一起归还吗?
王某于1999年同老公李某挂号成婚,2001年生育一儿子。因为两边不了解缺少爱情根底,婚后两边常为一些细微琐碎之事而争论,李某常常在外吃喝玩乐,多日不回家,对妻子很冷淡;一气之下,2004年王某单独带着儿子到上海开展,两边开端分家,各自经济独立。分家期间李某在妻子王某不知情的状况下,向别人借了30万元经商,因运营不善成果悉数亏本。2010年王某考虑到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决议同李某离婚。两边在协议过程中,李某赞同离婚,但要王某承当他经商亏本的30万元债款的一半,理由是夫妻一起日子期间的债款应一起承当,王某则不肯承当这笔债款。
李某告贷经商亏本之事,发生在两边分家期间,在没有来往的状况下,虽然王某不知情,但分家究竟不等于离婚,事发之时俩人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所以一个法律问题就此产生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款,另一方该不该一起承当归还职责?
关于这个问题,答案是既要把握原则性,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剖析,要精确区别夫妻一起债款与夫妻个人债款。
【剖析】
一般说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款,原则上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当然也存在夫妻个人债款的状况。所谓夫妻个人债款,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款。依照法律规定,下列债款应归于个人债款:夫妻一方可以证明此债款为债权人与债款人清晰约好的个人债款;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夫妻已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好的;一方未经对方赞同,单独筹资从事运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一起日子所负的债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边因关系恶化而分家日子,一方从事运营所负的债款,其收入未用于家庭一起日子的。
本案中李某经商所负的债款,虽然发生在夫妻一起日子期间,但此刻两边已产生矛盾而分家,李某经商是瞒着王某,王某底子未参加运营和决议计划,更重要的是李某经商的收益没有用于家庭消费,为此该债款归于李某个人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