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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财务处理存在什么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05:41
 在债款重组过程中,财政处理有新和旧的规则,那么新旧规则有什么不同,债款重组财政处理又存在什么问题呢?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期望对您有协助。
《准则》和修订后的《企业管帐准则-债款重组》依据债款重组所触及企业财物、负债等方面的整合和再组织事项在整个重组过程中并没有发明新的价值、不存在完成赢利的考虑,规则不管是债款人或债款人,均不承认债款重组赢利,只承认债款重组丢失或相关的本钱公积。
新准则选用了“重组债款账面价值”作为债款重组管帐事项计量根底的做法。所谓重组债款账面价值,是指在重组日应收某项债款的账面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坏账预备后的净额。但它所反映的仅仅是债款人自身有关财物的实况,并不能作为债款人与债款人两边进行结算的依据。事实上,在债款重组中,债款人不管是以现金、非现金财物、股权、修正其他债款条件等办法来赔偿、清算所欠债款,债款人和债款人之间有关的清算金额、计量根底都是共同的,都是以互相相对应的应收、应付账款余额为结算依据。依照新准则关于债款重组管帐处理的精神实质,债款人关于受让的非现金财物或股权的入账价值,应该是以实践回收的应收债款金额计量,而不应以扣除坏账预备后的账面价值作为对价;至于有关坏账预备的转销,则是债款人自身的另一管帐事项处理,并不触及两边的清算。
其所以如此,首要是因为这是以什物产业或股权来赔偿债款,不是以物易物,不同于非钱银性交易,因而不宜套用以换出财物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财物入账价值的做法;其次是因为新准则明确规则企业只能用备抵法核算坏账丢失,且答应企业能够结合自身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坏账预备计提的办法和份额,改变了曩昔企业能够选用坏账丢失直接核销法或只能提取3‰-5‰坏账预备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某些以应收债款交换其他财物等特殊情况以外,需求进行债款重组的应收债款,大多数是时刻较长、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而且都会提取较高份额的坏账预备,单个的还有可能是全额计提。这便是说,某项债款计提坏账预备是多是少,直接关系到该项重组债款账面价值的巨细,然后也就影响到在债款重组中依据该项账面价值计量确认的相关财物项目的入账价值以及有关重组丢失之是否恰当、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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