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
资讯
>
正文
夫妻财产仲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21:33
原告郭某(男)与被告文某(女)于1989年5月挂号成婚。2006年8月文某母亲逝世时,留下一套房子,一向未承继切割,由其父居住着。2008年8月,两边协议离婚,随后,郭某申述文某要求切割应承继母亲的遗产。
一审法院以为:法定承继权涉及到身份联系,与人身权不可分。被告抛弃承继权,是处置自己的权力,应合法有用,并且在两边离婚时,被告并未实践获得承继比例,故判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为了削减相似胶葛发作,最好爸爸妈妈
立遗嘱
时清晰产业给自己子女一人。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