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1号 贪污罪 职务便利 骗取土地使用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13:51其实我国法律法规准则的不断健全,也正是我国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最重要的一点。我国的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和一般公民的要求都是相同的。除了行贿受贿以外,假如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贪婪的话,也是需求依照贪婪的数额对当事人进行量刑的。下面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介绍一下高人民法院辅导事例。
高人民法院辅导事例贪婪罪
最高人民法院辅导事例11号
杨某某等贪婪案
裁判关键
1.贪婪罪中的“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派用职务上主管、办理、经手公共资产的权利及便当条件,既包含运用自己职务上主管、办理公共资产的职务便当,也包含运用职务上有从属联系的其他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便当。
2.土地运用权具有产业性利益,归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则中的“公共资产”,能够成为贪婪的目标。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根本案情
被告人杨某某1996年8月任浙江省义乌市委常委,2003年3月任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0年8月兼任我国小商品城XX商场(2003年3月改称我国义乌世界商贸城,简称世界商贸城)建造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指挥部总指挥,掌管指挥部全面作业。2002年,杨某某得知义乌市XX大街共和村将列入拆迁和旧村改造规模后,决议在该村购买旧房,运用其职务便当,在拆迁安顿时骗得不合法利益。杨某某遂与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某的妻妹)、被告人郑某某(王某某之夫)共谋后,由王、郑二人出头,经过共和村王某某,以王某某的名义在该村购买赵某某的3间旧房(房产证挂号面积61.87平方米,发证日期1998年8月3日)。按当地拆迁和旧村改造方针,赵某某有无该旧房,其所得安顿土地面积均相同,现实上赵某某也按无房户得到了土地安顿。2003年3、4月份,为使3间旧房所占土地确权到王某某名下,在杨某某指派和安排下,郑某某再次经过共和村王某某,让该村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出具了该3间旧房系王某某1983年所建的虚伪证明。杨某某运用职务便当,要求兼任世界商贸城建造指挥部分担土地确权作业的副总指挥、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某某和指挥部确权报批科人员,对王某某拆迁安顿、土地确权予以照顾。世界商贸城建造指挥部遂将王某某所购房子作为有村证明但无产权证的旧房进行确权审阅,上报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确权,并按测量成果确定其占地面积64.7平方米。
尔后,被告人杨某某与郑某某、王某某等人共谋,在其岳父王某祥在共和村拆迁中可得25.5平方米土地确权的基础上,于2005年1月假造了由王某某等人签名的申请报告,谎称“王某祥与王某某共有三间半房子,占地90.2平方米,二人在1986年分居,王某祥分得36.1平方米,王某某分得54.1平方米,有关部门承认王某祥房子25.5平方米、王某某房子64平方米有误”,要求义乌市国土资源局更正。随后,杨某某运用职务便当,指派世界商贸城建造指挥部作业人员以该部名义对该申请报告盖章承认,并使该申请报告得到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和义乌市政府认可,然后让王某某、王某祥别离取得72和54平方米(共126平方米)的建造用地批阅。按王某祥的土地确权面积仅应得36平方米建造用地批阅,其他90平方米系不合法所得。2005年5月,杨某某等人在付出选位费24.552万元后,在世界商贸城拆迁安顿区取得两间店面72平方米土地的拆迁安顿补偿(案发后,该72平方米的土地运用权被依法冻住)。该处地块在用作安顿前已被国家征用并转为建造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经评价,该处每平方米的土地运用权价值35270元。杨某某等人不合法所得的建造用地90平方米,依照当地拆迁安顿规则,折合拆迁安顿区店面的土地面积为72平方米,价值253.944万元,扣除其付出的24.552万元后,实践不合法所得229.392万元。
此外,2001年至2007年间,被告人杨某某运用职务便当,为别人承包工程、拆迁安顿、国有土地受让等获取利益,先后不合法收受或讨取57万元,其间索贿5万元。
裁判成果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5日作出(2008)金中刑二初字第30号刑事判决:
一、被告人杨某某犯贪婪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产业二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产业十万元;决议履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产业三十万元。
二、被告人郑某某犯贪婪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三、被告人王某某犯贪婪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16日作出(2009)浙刑二终字第34号刑事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收效裁判以为:关于被告人杨某某的辩解人提出杨某某没有运用职务便当的辩解定见。经查,义乌世界商贸城指挥部系义乌市委、市政府为保证世界商贸城建造工程顺利进行而建立的安排,指挥部下设确权报批科,作业人员从国土资源局抽调,担任土地确权、建房建造用地的审阅及报批作业,分担该科的副总指挥吴某某也是国土资源局的副局长。确权报批科作为指挥部下设安排,一起受指挥部的领导,作为指挥部总指挥的杨某某具有对该科室的领导职权。贪婪罪中的“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派用职务上主管、办理、经手公共资产的权利及便当条件,既包含运用自己职务上主管、办理公共资产的职务便当,也包含运用职务上有从属联系的其他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便当。本案中,杨某某正是运用担任义乌市委常委、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兼任指挥部总指挥的职务便当,给部属的土地确权报批科人员及其分担副总指挥打招呼,才使得王某某等人虚报的拆迁安顿得以完成。
关于被告人杨某某等人及其辩解人提出被告人王某某应当取得土地安顿补偿,涉案土地归于集体土地,不能构成贪婪罪的辩解定见。经查,王某某购房时系居民户口,依照法律规则和义乌市拆迁安顿有关规则,不归于拆迁安顿目标,不具备取得土地确权的资历,其在共和村所购房子既不能取得土地确权,又不能得到拆迁安顿补偿。杨某某等人明知王某某不符合拆迁安顿条件,却运用杨某某的职务便当,经过将王某某所购房子谎称为其祖传旧房、虚拟王某某与王某祥分居现实,骗得旧房拆迁安顿资历,骗得国有土地确权。一起,因为杨某某运用职务便当,杨某某、王某某等人招摇撞骗,既使王某某所购旧房的房主赵某某按无房户得到了土地安顿补偿,又使原本不该取得土地安顿补偿的王某某取得了土地安顿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二条、第九条规则,我国土地实施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并能够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许个人运用。对土地进行占有、运用、开发、运营、买卖和流通,能够带来相应经济收益。因而,土地运用权天然具有产业性利益,不管国有土地,仍是集体土地,都归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则中的“公共资产”,能够成为贪婪的目标。王某某名下安顿的地块已在2002年8月被征为国有并转为建造用地,义乌市政府文件抄告单也清晰该处的拆迁安顿土地运用权挂号核发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因而,杨某某等人及其辩解人所提该项辩解定见,不能成立。
综上,被告人杨某某作为国家作业人员,运用担任义乌市委常委、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兼任世界商贸城指挥部总指挥的职务便当,伙同被告人郑某某、王某某以虚拟现实的手法,骗得国有土地运用权,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婪罪。杨某某还运用职务便当,讨取或收受别人贿赂,为别人获取利益,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在一起贪婪违法中,杨某某起首要效果,系主犯,应当依照其所参加或许安排、指挥的悉数违法处分;郑某某、王某某起非必须效果,系从犯,应减轻处分。故一、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如上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