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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11:22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12题: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爸爸妈妈退休后与被告一起寓居并由其奉养。父亲逝世时被告单独照料后事,未告诉原告参与。原告以被告侵略其吊唁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以为,依照我国民间习气,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吊唁,但现行法令对此没有规则,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定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过错的?()
A.本案中的被告侵略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明权力
B.习气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根由
C.法院之所以未支撑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略的权力并非法定权力
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定进行了法令证成
【答案】A
【考点】法令权力、法的根由、法令证成
【解析】选项A说法过错。经济、社会、文明权力是宪法规则的权力,其间并无吊唁权。
选项B说法正确。正式的法的根由是指具有明文规则的法令效力而且直接作为法令人的法令决议的大前提的标准来历的那些材料,如宪法、法令、法规等,首要为制定法。非正式的法的根由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则的法令效力,但具有法令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令人的法令决议的大前提的原则来历的那些材料。当代中国的非正式的法的根由首要包含习气、判例和政策。
选项C说法正确。我王法的正式根由是制定法,而法令中并未明文规则吊唁权,因而不属于法定权力。
选项D说法正确。我王法令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法院在作出判定时选用演绎推理,即大前提--小前提--定论,是法令证成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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