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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在上诉期间当事人与第三者结婚应如何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02:06
发布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1月28日(57)研字第9号陈述收悉。兹就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离婚案子的一方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的期间内(即自当事人接到判定书的次日起十天内)与第三者另行成婚。这种成婚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上诉审人民法院判定准予离婚后,假如他(她)们仍愿和该第三者成婚,应当再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处理成婚登记手续。至于他(她)在上述期间内和第三者成婚的行为是不是是重婚犯罪行为,要不要给予刑事处分,须根据具体情况研讨确认,不能混为一谈。 (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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