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否要求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21:37
法令咨询:我成婚三年了,婚后半年即与妻子分家,我俩爱情不好,底子不能一同日子,到一同就争持。现在我想完毕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预备向法院申述离婚,请问妻子能否要求我补偿?
律师回答:这是离婚危害补偿的问题,依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则,夫妻一方有重婚、与别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优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状况而导致离婚,且对方无差错的景象,无差错方才干要求离婚危害补偿。你可对照上述规则,假如没有契合这四种景象的行为,则不应承当离婚补偿职责。
弥补常识:
一、离婚危害补偿概念:
所谓离婚危害补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严重差错致使婚姻关系决裂,并对无差错方的产业或精力形成丢失,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离婚时,差错爱人对无差错爱人所受的物质和精力危害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法令制度。
二、离婚危害补偿构成要件
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认了一般民事侵权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由于离婚案子也是民事案子,且离婚危害补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契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能够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则。
(一)行为的违法性。施行的行为违法是其承当侵权职责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危害补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离婚危害补偿的法定景象,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施行与别人重婚、不合法同居、家庭暴力、优待、遗弃、目的杀戮家庭成员的,因冒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也是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的行为。
(二)有危害现实的存在。不管危害结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产业利益形成了损伤的现实,都构成了危害的现实。在离婚案子中便是指因爱人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决裂,一方提起离婚,无差错一方由此遭到产业上和非产业上的危害。离婚产业上危害的规模,只限于无差错爱人一方因离婚所遭到的现有产业权益的丢失。离婚触及的非产业危害,包含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鄙人面的章节中还要详细的叙述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涵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子中,主要是指爱人一方施行的重婚、、不合法同居、优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两边婚姻关系决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形成无差错爱人一方遭受产业上危害和非产业上危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为人片面上的差错。差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片面因素,反映了行为人施行侵权行为的心思状况。差错分为成心和差错两种片面情绪。在侵权行为中对差错程度的区分不影响其所要承当的民事职责。在离婚案子中,离婚危害补偿以爱人一方有差错为片面要件。行为人的差错便是施行违法行为的爱人片面上有成心违背婚姻法或其他法令的差错,差错爱人一方有重婚、不合法同居、优待、遗弃等离婚原因状况的存在。
三、离婚危害补偿法令条件
离婚补偿的法令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详细说来,离婚补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许与别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的、具有优待、遗弃行为的。
(二)由于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定离婚。也便是说,离婚补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假如没有到达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危害,则不应该独自提起夫妻之间的危害补偿。
(三)受害方遭到了危害。这种危害包含产业危害和精力危害两种。
(四)恳求人无差错。
无差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假如提出恳求离婚补偿,有必要与离婚诉讼一起进行。假如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力的抛弃,今后也丧失了恳求补偿的权力。假如有差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差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补偿恳求,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独自提出离婚危害补偿。在一审时假如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关于调停不成的,应当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能够另行提起离婚补偿偿诉讼。
律师回答:这是离婚危害补偿的问题,依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则,夫妻一方有重婚、与别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优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状况而导致离婚,且对方无差错的景象,无差错方才干要求离婚危害补偿。你可对照上述规则,假如没有契合这四种景象的行为,则不应承当离婚补偿职责。
弥补常识:
一、离婚危害补偿概念:
所谓离婚危害补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严重差错致使婚姻关系决裂,并对无差错方的产业或精力形成丢失,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离婚时,差错爱人对无差错爱人所受的物质和精力危害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法令制度。
二、离婚危害补偿构成要件
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认了一般民事侵权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由于离婚案子也是民事案子,且离婚危害补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契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能够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则。
(一)行为的违法性。施行的行为违法是其承当侵权职责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危害补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离婚危害补偿的法定景象,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施行与别人重婚、不合法同居、家庭暴力、优待、遗弃、目的杀戮家庭成员的,因冒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也是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的行为。
(二)有危害现实的存在。不管危害结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产业利益形成了损伤的现实,都构成了危害的现实。在离婚案子中便是指因爱人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决裂,一方提起离婚,无差错一方由此遭到产业上和非产业上的危害。离婚产业上危害的规模,只限于无差错爱人一方因离婚所遭到的现有产业权益的丢失。离婚触及的非产业危害,包含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鄙人面的章节中还要详细的叙述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涵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子中,主要是指爱人一方施行的重婚、、不合法同居、优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两边婚姻关系决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形成无差错爱人一方遭受产业上危害和非产业上危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为人片面上的差错。差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片面因素,反映了行为人施行侵权行为的心思状况。差错分为成心和差错两种片面情绪。在侵权行为中对差错程度的区分不影响其所要承当的民事职责。在离婚案子中,离婚危害补偿以爱人一方有差错为片面要件。行为人的差错便是施行违法行为的爱人片面上有成心违背婚姻法或其他法令的差错,差错爱人一方有重婚、不合法同居、优待、遗弃等离婚原因状况的存在。
三、离婚危害补偿法令条件
离婚补偿的法令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详细说来,离婚补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许与别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的、具有优待、遗弃行为的。
(二)由于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定离婚。也便是说,离婚补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假如没有到达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危害,则不应该独自提起夫妻之间的危害补偿。
(三)受害方遭到了危害。这种危害包含产业危害和精力危害两种。
(四)恳求人无差错。
无差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假如提出恳求离婚补偿,有必要与离婚诉讼一起进行。假如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力的抛弃,今后也丧失了恳求补偿的权力。假如有差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差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补偿恳求,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独自提出离婚危害补偿。在一审时假如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关于调停不成的,应当奉告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能够另行提起离婚补偿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