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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14:34
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在判决规则的搬家期限内未搬家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施行强制拆迁,或许由房子拆迁主管部门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拆迁。那施行强制拆迁的留意事项有哪些?
施行强制拆迁的留意事项:
1、安排强制拆迁的力气
假如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求安排相应的力气协助执行。在实践作业中,通常是安排当地的公安差人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合作做好作业。
2、强制拆迁触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严重而严厉的法令活动,施行时应侧重把握好下列法令环节
(1)先行劝诫压服。在强制撤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安排和从事法令作业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压服,讲清道理,阐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进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自动让房撤除。对的确无法说通的,再施行强制撤除。
(2)全面保全依据。施行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撤除的房子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处理依据保全。强制撤除房子前,应请公证人员参与,对被拆迁户的房子、家具等产业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载、挂号在册,而且由有关人员签名承认,以防发生争议时备检。
(3)妥善保管资产。拆房时,须告诉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地点的单位负责人参与,将被拆迁户的产业逐个清点挂号,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作业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愿接纳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掉。
(4)保证人身安全。留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慰。对确有阻止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纳强制措施,以保证各方人身安全。
(5)过后盯梢。施行强制拆迁后,房子虽撤除了,但并不等于对立处理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状况下,又构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持续盯梢做好对立化解作业。对被拆迁户所提的具有合理要素的要求,仍应注重考虑。被拆迁人地点的基层安排、单位负责人应对被拆迁人多加关怀,深入细致地对其解说有关法令法规、方针、协助沟通思想,理顺心情。拆迁主管部门应持续招集拆迁人员和被拆迁人进行调停,以求达到共同。被拆迁人上访时,有关部门应了解状况,把握法规、方针、有针对性地宣扬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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