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首刑罚裁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04:04
一、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从宽处分[能够从轻/减轻/革除处分]:详细确认从轻/减轻仍是革除处分,应当依据违法轻重,并考虑自首的详细情节。
1.自首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2.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提示】
①刑法修正案(八)删去“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应当减轻或许革除处分”的规则;
②2011年4月30日曾经违法,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应当减轻或许革除处分”的规则。
二、对自首被告人处分:
1.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分、从宽处分的起伏:
A.应当考虑其违法事实/违法性质/违法情节/损害结果/社会影响/被告人的片面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
B.还应考虑投案的主动性/供述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等。
2.具有自首情节的:
A.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分;
B.违法情节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C.相似状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起伏要恰当宽于具有建功情节的被告人。
3.尽管具有自首情节,能够不从宽处分:
A.违法情节特别恶劣、违法结果特别严峻、被告人片面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B.或许在违法前即为躲避法令、躲避处分而准备自首的。
4.关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一起又有累犯、毒品再犯等法定从重处分情节的,既要考虑自首的详细情节,又要考虑被告人的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等要素,归纳分析判断,确认从宽或许从严处分:
A.累犯的前罪为非暴力违法的,一般能够从宽处分;
B.前罪为暴力违法或许前、后罪为同类违法的,能够不从宽处分。
5.在一起违法案子中,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处分,应留意一起违法人以及首要分子、主犯、从犯之间的量刑平衡。
三、不构成自首的率直归于法定从宽处分情节:
1.违法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则的自首情节,可是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从轻处分;
2.因其照实供述自己罪过,防止特别严峻结果发作的,能够减轻处分。
陈其象律师提示】
关于自首依据资料检查:
①法院检查的自首依据资料,应当包含被告人投案通过、有罪供述以及能够证明其投案状况的其他资料:
A.投案通过的内容一般应包含被告人投案时刻、地址、办法等;
B.依据资料应加盖承受被告人投案的单位的印章,并有承受人员签名。
②法院经检查以为证明被告人自首的资料不标准、不全面的,应当由检察机关、侦办机关予以完善或许供给弥补资料。
③依据资料在被告人被指控的违法一、二审审理时已构成的,应当经庭审质证。
【法条链接】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的,以自首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添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违法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则的自首情节,可是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从轻处分;因其照实供述自己罪过,防止特别严峻结果发作的,能够减轻处分。”】
第六十八条 违法分子有揭露别人违法行为,查验事实的,或许供给重要头绪,然后得以侦破其他案子等建功体现的,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有严峻建功体现的,能够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应当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九、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刻效能问题的解说
第五条 2011年4月30日曾经违法,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三条 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则,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关于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详细确认从轻、减轻仍是革除处分,应当依据违法轻重,并考虑自首的详细情节。
第四条 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罪过,与司法机关已把握的或许判定确认的罪过属同种罪过的,能够酌情从轻处分;照实供述的同种罪过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若干详细问题的定见
七、关于自首、建功依据资料的检查
人民法院检查的自首依据资料,应当包含被告人投案通过、有罪供述以及能够证明其投案状况的其他资料。投案通过的内容一般应包含被告人投案时刻、地址、办法等。依据资料应加盖承受被告人投案的单位的印章,并有承受人员签名。
人民法院检查的建功依据资料,一般应包含被告人检举揭露资料及证明其来历的资料、司法机关的查询核实资料、被检举揭露人的供述等。被检举揭露案子已立案、侦破,被检举揭露人被采纳强制措施、公诉或许审判的,还应检查相关的法令文书。依据资料应加盖接纳被告人检举揭露资料的单位的印章,并有接纳人员签名。
人民法院经检查以为证明被告人自首、建功的资料不标准、不全面的,应当由检察机关、侦办机关予以完善或许供给弥补资料。
上述依据资料在被告人被指控的违法一、二审审理时已构成的,应当经庭审质证。
八、关于对自首、建功的被告人的处分
对具有自首、建功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分、从宽处分的起伏,应当考虑其违法事实、违法性质、违法情节、损害结果、社会影响、被告人的片面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自首的还应考虑投案的主动性、供述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等。建功的还应考虑检举揭露罪过的轻重、被检举揭露的人或许或许现已被判处的惩罚、供给的头绪对侦破案子或许帮忙抓捕其他违法嫌疑人所起效果的巨细等。
具有自首或许建功情节的,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分;违法情节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相似状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起伏要恰当宽于具有建功情节的被告人。
尽管具有自首或许建功情节,但违法情节特别恶劣、违法结果特别严峻、被告人片面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许在违法前即为躲避法令、躲避处分而准备自首、建功的,能够不从宽处分。
关于被告人具有自首、建功情节,一起又有累犯、毒品再犯等法定从重处分情节的,既要考虑自首、建功的详细情节,又要考虑被告人的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等要素,归纳分析判断,确认从宽或许从严处分。累犯的前罪为非暴力违法的,一般能够从宽处分,前罪为暴力违法或许前、后罪为同类违法的,能够不从宽处分。
在一起违法案子中,对具有自首、建功情节的被告人的处分,应留意一起违法人以及首要分子、主犯、从犯之间的量刑平衡。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起违法的主犯检举揭露或许帮忙司法机关抓捕同案位置、效果较次的违法分子的,从宽处分与否应当从严把握,假如从轻处分或许导致全案量刑失衡的,一般不从轻处分;假如检举揭露或许帮忙司法机关抓捕的是其他案子中罪过相同严峻的违法分子,一般应依法从宽处分。关于违法集团的一般成员、一起违法的从犯建功的,特别是帮忙抓捕首要分子、主犯的,应当充分体现方针,依法从宽处分。
《人民法院量刑辅导定见(试行)》
二、量刑的根本办法
2、量刑情节调理基准刑的办法
(3)关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则的未成年人违法、约束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违法、又聋又哑的人或许瞎子违法、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违法准备、违法未遂、违法间断、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理,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理。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4、关于自首情节,归纳考虑投案的动机、时刻、办法、罪过轻重、照实供述罪过的程度以及悔罪体现等状况,能够削减基准刑的40%以下;违法较轻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40%以上或许依法革除处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辅导定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
三、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12、关于自首情节,归纳考虑投案的动机、时刻、办法、罪过轻重、照实供述罪过的程度以及悔罪体现等状况,确认从宽起伏。
(1)违法事实或许违法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 20%-40%;
(2)违法事实或许违法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没有遭到查询说话、讯问,或许未被采纳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 10%-30%;
(3)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朋奉劝、伴随投案,或许亲朋送去投案等景象构成自首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 30%以下;
(4)罪过没有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安排或司法机关盘查、教育后,主动告知自己的罪过构成自首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30%以下;
(5)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照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罪过,与司法机关已把握的或判定确认的罪过不同,以自首论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
(6)违法嫌疑人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定前又能照实供述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违法较轻的, 能够削减基准刑的40%以上或许依法革除处分。
1.自首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2.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提示】
①刑法修正案(八)删去“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应当减轻或许革除处分”的规则;
②2011年4月30日曾经违法,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应当减轻或许革除处分”的规则。
二、对自首被告人处分:
1.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分、从宽处分的起伏:
A.应当考虑其违法事实/违法性质/违法情节/损害结果/社会影响/被告人的片面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
B.还应考虑投案的主动性/供述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等。
2.具有自首情节的:
A.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分;
B.违法情节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C.相似状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起伏要恰当宽于具有建功情节的被告人。
3.尽管具有自首情节,能够不从宽处分:
A.违法情节特别恶劣、违法结果特别严峻、被告人片面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B.或许在违法前即为躲避法令、躲避处分而准备自首的。
4.关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一起又有累犯、毒品再犯等法定从重处分情节的,既要考虑自首的详细情节,又要考虑被告人的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等要素,归纳分析判断,确认从宽或许从严处分:
A.累犯的前罪为非暴力违法的,一般能够从宽处分;
B.前罪为暴力违法或许前、后罪为同类违法的,能够不从宽处分。
5.在一起违法案子中,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处分,应留意一起违法人以及首要分子、主犯、从犯之间的量刑平衡。
三、不构成自首的率直归于法定从宽处分情节:
1.违法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则的自首情节,可是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从轻处分;
2.因其照实供述自己罪过,防止特别严峻结果发作的,能够减轻处分。
陈其象律师提示】
关于自首依据资料检查:
①法院检查的自首依据资料,应当包含被告人投案通过、有罪供述以及能够证明其投案状况的其他资料:
A.投案通过的内容一般应包含被告人投案时刻、地址、办法等;
B.依据资料应加盖承受被告人投案的单位的印章,并有承受人员签名。
②法院经检查以为证明被告人自首的资料不标准、不全面的,应当由检察机关、侦办机关予以完善或许供给弥补资料。
③依据资料在被告人被指控的违法一、二审审理时已构成的,应当经庭审质证。
【法条链接】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的,以自首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添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违法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则的自首情节,可是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从轻处分;因其照实供述自己罪过,防止特别严峻结果发作的,能够减轻处分。”】
第六十八条 违法分子有揭露别人违法行为,查验事实的,或许供给重要头绪,然后得以侦破其他案子等建功体现的,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有严峻建功体现的,能够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应当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九、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刻效能问题的解说
第五条 2011年4月30日曾经违法,违法后自首又有严峻建功体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三条 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则,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关于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详细确认从轻、减轻仍是革除处分,应当依据违法轻重,并考虑自首的详细情节。
第四条 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罪过,与司法机关已把握的或许判定确认的罪过属同种罪过的,能够酌情从轻处分;照实供述的同种罪过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若干详细问题的定见
七、关于自首、建功依据资料的检查
人民法院检查的自首依据资料,应当包含被告人投案通过、有罪供述以及能够证明其投案状况的其他资料。投案通过的内容一般应包含被告人投案时刻、地址、办法等。依据资料应加盖承受被告人投案的单位的印章,并有承受人员签名。
人民法院检查的建功依据资料,一般应包含被告人检举揭露资料及证明其来历的资料、司法机关的查询核实资料、被检举揭露人的供述等。被检举揭露案子已立案、侦破,被检举揭露人被采纳强制措施、公诉或许审判的,还应检查相关的法令文书。依据资料应加盖接纳被告人检举揭露资料的单位的印章,并有接纳人员签名。
人民法院经检查以为证明被告人自首、建功的资料不标准、不全面的,应当由检察机关、侦办机关予以完善或许供给弥补资料。
上述依据资料在被告人被指控的违法一、二审审理时已构成的,应当经庭审质证。
八、关于对自首、建功的被告人的处分
对具有自首、建功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分、从宽处分的起伏,应当考虑其违法事实、违法性质、违法情节、损害结果、社会影响、被告人的片面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自首的还应考虑投案的主动性、供述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等。建功的还应考虑检举揭露罪过的轻重、被检举揭露的人或许或许现已被判处的惩罚、供给的头绪对侦破案子或许帮忙抓捕其他违法嫌疑人所起效果的巨细等。
具有自首或许建功情节的,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分;违法情节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相似状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起伏要恰当宽于具有建功情节的被告人。
尽管具有自首或许建功情节,但违法情节特别恶劣、违法结果特别严峻、被告人片面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许在违法前即为躲避法令、躲避处分而准备自首、建功的,能够不从宽处分。
关于被告人具有自首、建功情节,一起又有累犯、毒品再犯等法定从重处分情节的,既要考虑自首、建功的详细情节,又要考虑被告人的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等要素,归纳分析判断,确认从宽或许从严处分。累犯的前罪为非暴力违法的,一般能够从宽处分,前罪为暴力违法或许前、后罪为同类违法的,能够不从宽处分。
在一起违法案子中,对具有自首、建功情节的被告人的处分,应留意一起违法人以及首要分子、主犯、从犯之间的量刑平衡。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起违法的主犯检举揭露或许帮忙司法机关抓捕同案位置、效果较次的违法分子的,从宽处分与否应当从严把握,假如从轻处分或许导致全案量刑失衡的,一般不从轻处分;假如检举揭露或许帮忙司法机关抓捕的是其他案子中罪过相同严峻的违法分子,一般应依法从宽处分。关于违法集团的一般成员、一起违法的从犯建功的,特别是帮忙抓捕首要分子、主犯的,应当充分体现方针,依法从宽处分。
《人民法院量刑辅导定见(试行)》
二、量刑的根本办法
2、量刑情节调理基准刑的办法
(3)关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则的未成年人违法、约束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违法、又聋又哑的人或许瞎子违法、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违法准备、违法未遂、违法间断、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理,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理。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4、关于自首情节,归纳考虑投案的动机、时刻、办法、罪过轻重、照实供述罪过的程度以及悔罪体现等状况,能够削减基准刑的40%以下;违法较轻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40%以上或许依法革除处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辅导定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
三、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12、关于自首情节,归纳考虑投案的动机、时刻、办法、罪过轻重、照实供述罪过的程度以及悔罪体现等状况,确认从宽起伏。
(1)违法事实或许违法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 20%-40%;
(2)违法事实或许违法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没有遭到查询说话、讯问,或许未被采纳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 10%-30%;
(3)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朋奉劝、伴随投案,或许亲朋送去投案等景象构成自首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 30%以下;
(4)罪过没有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安排或司法机关盘查、教育后,主动告知自己的罪过构成自首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30%以下;
(5)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照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罪过,与司法机关已把握的或判定确认的罪过不同,以自首论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
(6)违法嫌疑人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定前又能照实供述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违法较轻的, 能够削减基准刑的40%以上或许依法革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