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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延误怎么办,可以顺延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14:00
在建造施工进程傍边有时候或许会由于某种原因此形成工期上的延误,咱们也能够换句话来说便是这个工程无法依照约好期限完结,那么建造工程合同工期延误怎么办,能够顺延吗?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1、工期延误的景象有哪些?
《演示文本》通用条款规则了工期延误,需求索赔、签证的其间景象,合同两边也能够再进行其他约好。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好供给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好日期付出工程预付款、进展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好供给所需指令、赞同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规划改变和工程量添加;
(5)一周内非承揽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形成罢工累计超越8小时;
(6)不行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好或工程师赞同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
2、因发包人的原因形成工期顺延的现实,承揽人怎么实行催告责任?
依据《司法解释》和《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演示文本)规则,发包人延迟付出预付款、进展款,承揽人均有告诉的责任。
3、发包人、监理单位经常在签证单上签署“不赞同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承揽人有何良策?
(1)假如归于规划改变导致建造工程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发作变化,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承揽人能够要求依照定额审价;
(2)假如是合同规模之外的工程,承揽人需求保存发包人赞同施工的凭据,然后结合其他签依据实结算;
(3)假如因发包人的原因,形成在工程的要害线路上工期延误,承揽人应及时搜集并保管依据,包含运用相片、摄像等手法固定依据;
(4)前述几种状况实践上都已进行索赔程序,承揽人有一项作业必不行少,即在建造单位或树立单位签署“不赞同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后边声明,承揽人不赞同或有贰言,并将日期和时刻签在建造单位或监理单位之后;
(5)承揽人能够请求审价单位进行审价,也能够在竣工结算时提出追加,假如依然不能到达一致意见,能够经过司法鉴定处理。
4、承揽人建议工期顺延,需求留意哪些事项?
(1)预备搜集固定导致工期延误的现实依据,比方改变规划工程量添加、质量标准进步、施工图纸没有到位、开工推迟、指令过错、延迟检验荫蔽工程等现实;
(2)这些现实与工期延误之间具有因果联系,即延迟的现实必须在要害线路上;
(3)顺延的详细天数,承揽人在处理工期签证时,特别留意应该特别记载工期顺延天数,不然一旦争议,承揽人举证难度添加。
5、承揽人怎么防止逾期竣工违约责任?
(1)把握施工进展,防止工期延误;
(2)搜集工期顺延的依据;
(3)承揽合同对逾期竣工的违约金约好要尽或许小。
6、合同无效,发包人能否追查承揽人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1)依照法律规则,假如合同无效,有关工期以及工期延误的违约条款均属无效,可是处理争议的条款是有用的;
(2)发包人不能依据合同条款追查承揽人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假如一方当事人因合同无效形成丢失而诉至法院或裁定机关,法院或裁定机关会依据各方当事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巨细,裁判各方承当丢失。
确保按合同约好时刻竣工是施工单位的首要合同责任之一,实践竣工时呈现工期延误而又无合法免责事由的,施工单位就需求承当工期延误的法律责任。建造单位只需按实践竣工日期与开工日期作差核算出实践工期,再与合同约好工期作出比照,即可判别工期是否延误。而施工单位需求证明非己方原因形成工期延误,经过顺延工期来扫除工期延误的现实。从举证责任视点看,施工单位已处于弱势位置。正是因此,工期问题一直以来是施工单位丧命的短板之一。这儿就施工能够顺诞工期状况进行整理,供参阅。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好时刻开工的,以实践开工时刻作为工期的起算点,工期向后顺延相应延迟开工的时刻。
2、尽管出场,但开工条件不具备的。如达不到开工的客观条件或许法定条件,如工地未满意合同约好的开工要求,法律上相关批阅手续未办好等。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好时刻供给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好付出工程款的。
5、发包人或许监理未及时宣布指令、承认或进行答复的。
6、规划改变,导致工程量添加的。
7、发包人供给的丈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勘测陈述及其他书面资料存在过错或遗漏的。
8、发包人添加合同外工程的,该工程另行核算工期,在原合同工期中顺延。
9、非发包人原因形成停水、停电、停气等累计超越8小时的(本条在2013版施工合同中现已删去,所以本条并非必定能够顺延工期的景象,部分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约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危险由承揽人承当)。
10、发包方供给资料的,因发包供给资料延迟形成工期延误的。
11、不行扩抗力,如飓风形成、政府指令(如高考、举行重要会议)要求罢工等。
12、非承揽人原因此发包人要求罢工的。
13、非承揽人原因此监理单位指令罢工的。
14、承揽人按合同约好程序完结荫蔽工程后发包人要求开挖从头检验,且检验结合格的。
15、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人原因形成工期延误的。
16、发包人与承揽人在施工进程中因已完结工程质量发作争议,承揽人为防止丢失扩展暂停施工,但终究确认已完结工程质量合格的。
17、发包人未协调好土地权属问题、相邻联系等问题,相关第三人影响承揽人正常施工的。
18、因反常恶劣气候但未到达不行抗力景象下形成工期延误的。
19、晦气物质条件但未到达不行抗力景象下形成工期延误。
20、其他因发包方原因形成工期延误的景象。
发作这些状况下,理论上来说均能够要求顺延工期。当然在实践能否顺延工期、顺延工期后能否在法律上得到支撑、能否据此进行索赔(工期延误与索赔是相应相关一对概念)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由于一方面需求详细问题详细应对,另一方面工期的顺延还触及顺延程序、依据固定、索赔权力的建议等系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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