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刑事诉讼有管辖异议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03:08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审理刑事案子的时分,是有统辖权规则的,刑事案子一般由违法地的人民法院统辖,假如重大案子的适用级别统辖的规则,那么刑事诉讼有统辖贰言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刑事诉讼有没有统辖贰言
刑事诉讼中没有统辖权贰言的规则,统辖权有争议,也是法院之间的问题,被告人是无权提出统辖权贰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
第十六条 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子触及本院院长需求逃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统辖权的,能够恳求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统辖。上一级人民法院能够统辖,也能够指定与提出恳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统辖。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统辖权的案子,由开始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能够移交被告人首要违法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统辖权发作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别离层报一起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刑事诉讼有没有统辖贰言”问题进行的回答,刑事诉讼中没有统辖权贰言的规则,统辖权有争议,也是法院之间的问题,被告人是无权提出统辖权贰言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