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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未办离职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维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5 06:15
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的,就需求签定劳作合同,而劳作合同一般是要约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届满的能够续签,那么合同期满未办离任手续,劳作联系是否保持?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合同期满未办离任手续,劳作联系要不要保持
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劳作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作合同的,劳作合同停止,劳作联系要不要保持,由两边进行洽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
(一)劳作合同期满的;
(二)劳作者开端依法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作者逝世,或许被人民法院宣告逝世或许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吊销或许用人单位决议提早闭幕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四十五条 劳作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则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景象消失时停止。可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则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劳作者的劳作合同的停止,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则履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合同期满未办离任手续,劳作联系要不要保持”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劳作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作合同的,劳作合同停止,劳作联系要不要保持,由两边进行洽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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