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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劳动保护与假期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19:02

(一)关于员工的省亲待遇是怎么规则的?
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作业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爱人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聚会的,能够享用本规则探望爱人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聚会的,能够享用本规则探望爸爸妈妈的待遇。可是,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聚会的,不能享用本规则探望爸爸妈妈的待遇。
2、员工省亲假日:
(1)员工探望爱人的,每年给予一方省亲假一次,假日为三十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爸爸妈妈,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日为二十天。假如由于作业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日,或许员工自愿两年省亲一次的,能够两年给假一次,假日为四十五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爸爸妈妈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日为二十天。
省亲假日是指员工与爱人、父、母聚会的时刻,别的,依据实际需要给予旅程假。上述假日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员工在规则的省亲假日和旅程假日内,依照自己的标准薪酬发给薪酬。
4、员工探望爱人和未婚员工探望爸爸妈妈的往复路费,由所在单位担负。已婚员工探望爸爸妈妈的往复路费,在自己月标准薪酬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自己自理,超越部分由所在单位担负。
(二)女员工忌讳从事的岗位(工种)有哪些?
答:制止组织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人工锻打、人工装卸、冷藏、激烈振荡等对女人生理机能有特别损害的深重体力劳动的作业或工种。
(三)女员工产假怎么规则?
答:对契合计划生育规则组织生育的女员工,其产假按下列状况别离确认:
1、正常临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间产前要求组织恰当天数歇息的,歇息天数核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2、提早临产或超期临产的,均按九十天核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添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天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二十至三十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天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五十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上述产假日间,薪酬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薪酬。
(四)哺乳女员工哺乳时刻及有关待遇有何规则?
答:对育婴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刻(包含人工喂食),每次哺乳时刻单胎为三十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刻兼并运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刻,按单胎哺乳时刻相应成倍添加。
哺乳时刻及途中往复时刻应扣除劳动定额,薪酬照发。
婴儿满周岁后,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组织确诊为体弱儿的,可恰当延伸哺乳期,但最多不得超越六个月。
对哺乳女员工,不组织做夜班或加班加点,有条件的单位可恰当减轻作业。
(五)女员工哺乳假有何规则?
答:女员工契合计划生育规则临产,产假日满育婴婴儿有困难的,经自己请求,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生育第一个子女并收取《一孩爸爸妈妈荣耀证》的,哺乳假六个月,独生子女保健费照发。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三个月。上述哺乳假的薪酬,均按自己薪酬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薪酬,并核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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