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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00:20
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文书,合法的合同一旦收效后,就受法令的维护,合同两边当事人需求按合同的约好实行合同,假如不实行的就形成违约,那么怎么确认合同建立的时刻,合同的效能是怎么表现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怎么确认合同建立的时刻
《合同法》第25条规矩:“许诺收效时合同建立”;第32条规矩:“当事人选用合同书方式缔结合同的,自两边当事人签字或许盖章时合同建立。”第33条规矩:“当事人选用函件、数据电文等方式缔结合同的,能够在合同建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签定确认书时合同建立。”
根据第25条规矩,许诺抵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建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矩了不同的合同建立时刻规矩,这三个条文的适用联系是:若一起存在各条适用景象而三者又不共同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一起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景象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景象,或两边签字盖章时刻与许诺收效时刻共同,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宣布要约,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许诺并于当日抵达,甲公司于10月15日在合同上签字后再寄给乙公司,乙公司于10月20日在合同上盖章,后甲、乙两边又于10月25日签定了合同确认书。在这个事例中,甲乙之间的合同建立时刻应为1998年10月25日。
留意:第32条中的签字与盖章之间是挑选联系,即当事人既能够只签字而不盖章,也能够只盖章而不签字,也能够既签字又盖章。两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行为既能够一起同地完结,也能够异地完结。在异地完结情况下,以最终一方当事人完结签字或盖章时刻为合同建立时刻。
二、合同的效能是怎么表现的
合同的效能首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合同对两边当事人的拘束力。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又表现在权力与职责两方面。即合同当事人根据法令与合同的规矩所发生的权力依法遭到法令的维护,合同的当事人有恳求和承受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权力,这些权力也包含合同实行傍边的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一起当事人还有在另一方当事人不实行合同规矩的职责时取得弥补的权力等;另一方面,根据合同所发生的职责具有法令上的强制性,当事人有必要实行,回绝实行或许不适当实行或私行改变和解除合同归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假如违背合同职责就应当承当违约职责。
(2)合同对第三人的法令效能。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而也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令效能。合同当事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力和承当职责,不能恳求第三人承当合同上的职责,第三人也不能根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建议权力和承当职责。
(3)合同收效后的法令效能,还表现在当事人违背合同规矩,依法将承当法令职责,必要时人民法院也能够采纳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矩承当职责,实行职责,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弥补。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怎样确认合同建立的时刻,合同的效能是怎样表现的”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矩,假如是要约合同的,自许诺收效时合同建立,假如是经过书面的方式签定合同的,自两边当事人签字或许盖章时合同建立。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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