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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22:3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常常面对这样一种困惑,即在什么景象下可退出公司并怎么取得其退出对价。《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则,公司建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可是,这不等于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够经过转股、退股两种方法退出公司。此外,在公司闭幕的景象下,公司股东亦可在依法实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得以分配公司产业,因此股东相同能够取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令作用。详细而言,小股东退出公司有如下途径:
一、经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则了两种股权转让的方法,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能够将悉数或许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求征得其他股东的赞同。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求实行必定的内部程序,即: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③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经过行使贰言股东股权回购恳求权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一)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三)依照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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