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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2]73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23:55
【法规标题】财务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方法》的告诉  
【发布部分】财务部/卫生部  【发文字号】财综[2012]73号
【同意部分】  【同意日期】  
【发布日期】2012.09.21  【实施日期】2013.01.01  
【时效性】没有收效  【效能等级】部分标准性文件  
【法规类别】收据归纳规则/医务作业  【仅有标志】185971  
【全文】
财务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方法》的告诉
(财综[2012]73号)
党中心有关部分,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务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
为了习惯医疗卫生事业展开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求,加强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查看,有用防治虚伪医疗收据,标准医疗收费行为,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定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安排财务、管帐和财务收据处理准则相关规则,咱们拟定了《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方法
财务部 卫生部
2012年9月21日
附件:
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习惯医疗卫生事业展开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求,加强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查看,有用防治虚伪医疗收据,标准医疗收费行为,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定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安排财务、管帐和财务收据处理准则相关规则,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医疗收费收据的印制、领购、核发、运用、保管、核销、毁掉、稽察等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医疗收费收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安排(以下简称医疗安排)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供给医疗服务获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据。
本方法所称医疗安排,包含公立医疗卫生安排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安排。公立医疗卫生安排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行的底层医疗卫生安排。其间,公立医院包含归纳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用的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公共卫生安排;政府举行的底层医疗卫生安排包含政府举行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安排、城镇卫生院等。其他非营利性医疗安排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安排举行的非营利性医疗安排、实施村庄卫生服务一体化处理的村级卫生室。
第四条 医疗收费收据是管帐核算的原始凭据,是财务、卫生、社保、审计、督查等部分进行监督查看的依据。
医疗收费收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请求医疗费用报销的有用凭据。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以下简称财务部分)是医疗收费收据的主管部分,按照功能分工和处理权限担任医疗收费收据的印制、核发、保管、核销、稽察等作业。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分(以下简称卫生部分)是医疗安排的行政主管部分,按照功能分工和处理权限担任辅导和监督医疗安排标准运用医疗收费收据。
各医疗安排的财务部分是单位内部医疗收费收据处理的功能部分,共同担任本单位医疗收费收据的申领、保管、运用与缴销等作业,加强医疗安排内部收据处理。
第六条 各级财务部分应当将医疗收费收据的印制、核发(领购)、保管、运用、核销、毁掉、稽察及收费信息等归入财务收据处理信息系统,实施全程盯梢监管,全面提高收据信息电子化处理水平。
第二章 医疗收费收据的品种、内容和适用规模
第七条 医疗收费收据包含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收费收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务部分(以下简称省级财务部分)能够依据需求添加医疗收费收据品种,并报财务部存案。
第八条 医疗收费收据一般应设置为三联,包含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色彩加以区别。省级财务部分可依据处理需求,确认详细联次。
医疗收费收据的标准、款式等由财务部商卫生部共同拟定。
第九条 门诊收费收据基本内容包含收据称号、收据编码、事务流水号、医院类型、开票时刻、名字、性别、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法、社会保障号码、项目、金额、算计、医保统筹付出、个人账户付出、其他医保付出、自费、收款单位、收款人等。
住院收费收据基本内容包含收据称号、收据编码、事务流水号、医院类型、开票时刻、名字、性别、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法、社会保障号码、项目、金额、算计、预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费金额、医保统筹付出、个人账户付出、其他医保付出、自费、收款单位、收款人等。
第十条 医疗安排为门诊、急诊、急救、体检等患者供给医疗服务获得下列医疗收入,应当运用门诊收费收据:
(一)诊察费;
(二)查看费;
(三)化验费;
(四)治疗费;
(五)手术费;
(六)卫生材料费;
(七)药品费,包含西药费、中草药费、中成药费;
(八)药事服务费;
(九)一般诊疗费;
(十)其他门诊收费。
门急诊留院调查患者收费运用门诊收费收据。
第十一条 医疗安排为住院患者供给医疗服务所获得下列医疗收入,应当运用住院收费收据:
(一)床位费;
(二)诊察费;
(三)查看费;
(四)化验费;
(五)治疗费;
(六)手术费;
(七)护理费;
(八)卫生材料费;
(九)药品费,包含西药费、中草药费、中成药费;
(十)药事服务费;
(十一)一般诊疗费;
(十二)其他住院收费。
第十二条 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收费收据应当按规则用处运用,不得串用。
第十三条 下列收入,不得运用医疗收费收据:
(一)住院押金、预收诊疗费等预收金钱。
(二)财务补助收入。即医疗安排从财务部分获得的补助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医疗安排从主管部分或上级单位等获得的补助收入。
(四)科教项目收入。即医疗安排获得的除财务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育项目的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展开医疗事务、教科项目之外的活动获得的收入。如,培训费、租金、食堂收费、投资收益、产业物资盘盈、承受捐献等。
第三章 医疗收费收据的印制、领购和核发
第十四条 医疗收费收据由国务院和省级财务部分别离监(印)制。省级财务部分应当按照国家政府收购有关规则确认承印企业,并与其签定印制合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造、变造医疗收费收据,不得寄存、带着、邮递、运送、生意假造或变造的医疗收费收据。
第十五条 印制医疗收费收据应当运用防伪专用纸张,设置全国共同的防伪标识,套印全国共同款式的财务收据监制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造、运用假造的财务收据防伪用品、标识和财务收据监制章。
第十六条 医疗收费收据由独立核算、管帐准则健全的医疗安排向同级财务部分领购。京外中心医疗安排运用的医疗收费收据,由财务部托付所在地省级财务部分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生意、介绍别人生意医疗收费收据。
第十七条 医疗收费收据实施凭据领购、分次定量的领购准则。
第十八条 医疗安排初次申领医疗收费收据,应当按照规则程序先行处理《财务收据领购证》。处理《财务收据领购证》,应当向同级财务部分提出请求,提交请求函,详细列明领购医疗收费收据的品种、运用规模等;并供给单位法人证书、安排安排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卫生部分核发的《医疗安排执业许可证》、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分同意的收费文件复印件等材料。
财务部分按照本方法,对医疗安排供给的请求材料进行审阅,对契合医疗收费收据处理规则的请求,予以核准,处理《财务收据领购证》,并发放医疗收费收据;对不契合医疗收费收据处理规则的请求,不予核准,并向申领医疗安排阐明原因。
第十九条 医疗安排再次领购医疗收费收据,应当出示《财务收据领购证》,并提交前次领购医疗收费收据的运用状况阐明,经财务部分审验无误后,方可持续领购。
医疗收费收据的运用状况阐明应包含以下内容:医疗收费收据领购、运用、报废、总存等状况,获得的医疗收费收入状况等。
第二十条 医疗安排领购医疗收费收据实施定量发放,每次领购数量一般不超越本单位6个月的需求量。
第二十一条 医疗安排领购医疗收费收据时,按照规则能够收取工本费的,应当向财务部分付出财务收据工本费。
第四章 医疗收费收据的运用与处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安排应当严厉按照本方法规则和财务部分要求运用医疗收费收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用不合法获得、报废和虚伪的医疗收费收据;不得转让、介绍别人转让、出借、代开、虚开、私行毁掉医疗收费收据;不得将医疗收费收据与其他财务收据、税务发票相互串用。
第二十三条 医疗安排获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收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安排不开具医疗收费收据的,付款方有权回绝付出金钱。
第二十四条 医疗安排开具医疗收费收据时,应当悉数联次一次、照实填写,做到笔迹清楚,内容完好、实在,印章完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共同。填写过错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过错、医疗退款等原因报废的收据,应加盖报废戳记或许注明“报废”字样,并完好保存悉数联次,不得私自毁掉。
第二十五条 医疗安排应当树立医疗收费收据处理准则,设置处理台账,指定专人担任医疗收费收据的领购、运用挂号、保管、核销等作业。
第二十六条 医疗安排应当妥善保管医疗收费收据,设置收据专柜或专库,做好收据寄存仓库(专柜)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爆、防腐等作业,保证医疗收费收据寄存安全。
第二十七条 医疗安排启用医疗收费收据时,应当查看是否有缺页、号码过错、毁损等状况,一经发现应及时交回财务部分处理。
第二十八条 医疗安排丢失医疗收费收据,应当及时在县级以上媒体上声明报废,并将丢失收据称号、数量、号段、丢失原因及媒体声明材料等有关状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原核发收据的财务部分核对、处理。
第二十九条 医疗安排应当妥善保管已开具的医疗收费收据存根,收据存根保存期限原则上为5年。保存5年确有困难的,应向原核发收据的财务部分提出请求,经财务部分审阅后,能够提早毁掉。
第三十条 对保存期满需求毁掉的医疗收费收据存根和没有运用但应予报废毁掉的医疗收费收据,由医疗安排担任挂号造册,报经原核发收据的财务部分核准后,由财务部分安排毁掉。
第三十一条 医疗安排吊销、改组、兼并的,应及时处理《财务收据领购证》的改变或刊出手续,并对已运用的医疗收费收据存根及没有运用的医疗收费收据挂号造册,交送原核发收据的财务部分共同核销、过户或毁掉。
第三十二条 省级财务部分监(印)制的医疗收费收据,应在本行政区域内核发运用,但本地区派驻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疗安排在派驻地运用的景象在外。
第五章 监督查看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和省级财务部分应当定时对医疗收费收据印制企业的履约状况进行监督查看。
第三十四条 各级财务、卫生部分应当依据实际状况和处理需求,对医疗收费收据的领购、运用、处理等状况进行年度稽察或许不定时的专项查看。
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务、卫生等部分对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状况进行监督查看,应当按照规则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向被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六条 医疗安排应当自觉承受财务、卫生、社保、审计、督查等部分对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的监督查看,照实反映状况,供给材料,不得隐秘状况、招摇撞骗或许回绝、阻止监督查看。
第三十七条 违背本方法规则领购、运用、处理医疗收费收据的,财务部分应责令医疗安排期限整改。
第三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有违背本方法规则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收据处理的规则追查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省级财务、卫生部分应依据本方法,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拟定详细实施方法,报财务部、卫生部存案。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医疗收费收据运用处理方法另行拟定。
第四十一条 本方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附1:医疗门诊收费收据(机打)款式
附2:医疗门诊收费收据(手艺)款式
附3:医疗住院收费收据(机打)款式
附4:医疗住院收费收据(手艺)款式
附1: 医疗门诊收费收据(机打)款式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门诊收费收据(机打)
事务流水号:  医院类型:  年月  日 NO.0000000000
名字: 性别: 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法:社会保障号码:
项目/标准  报销类别  数量 金额  自费自理  其间:医保方针规模外自费 项目/标准  报销类别  数量  金额  自费自理  其间:医保方针规模外自费
算计(大写): ¥:
医保统筹付出: 个人账户付出: 其他医保付出:自费:  其间,医保方针规模外自费:
收款单位(章): 收款人(签章):
第一联 收据联 盖章有用 丢失不补
第二联 记账联
第三联 存根联
附2: 医疗门诊收费收据(手艺)款式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门诊收费收据(手艺)
事务流水号:  医院类型:  年月  日 NO.0000000000
姓 名   性 别   医保类型   医保付费方法   社会保障号码  
项 目 金额(元) 项 目 金额(元) 项 目 金额(元) 项 目 金额(元)项 目 金额(元)
诊察费   查看费   化验费   治疗费   手术费  
卫生材料费   西药费   中草药费   中成药费   药事服务费  
一般诊疗费                  
算计(大写)   ¥  
医保统筹付出: 个人账户付出: 其他医保付出: 自费:其间,医保方针规模外自费:
收款单位(章): 收款人(签章):
第一联 收据联 盖章有用 丢失不补
第二联 记账联
第三联 存根联
附3: 医疗住院收费收据(机打)款式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住院收费收据(机打)
事务流水号:  医院类型:  年月  日 NO.0000000000
名字: 性别: 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法:社会保障号码:
 收费项目  金额 自费自理 其间:医保方针规模外自费  收费项目 金额  自费自理 其间:医保方针规模外自费
预缴金额: 补缴金额:退费金额:
算计(大写): ¥:
医保统筹付出: 个人账户付出: 其他医保付出: 自费: 其间,医保方针规模外自费:
收款单位(章): 收款人(签章)
第一联 收据联 盖章有用 丢失不补
第二联 记账联
第三联 存根联
附4: 医疗住院收费收据(手艺)款式
XX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住院收费收据(手艺)
事务流水号:  医院类型:  年月  日 NO.0000000000
姓 名   性 别   医保类型   医保付费方法   社会保障号码  
项 目 金额(元) 项 目 金额(元) 项 目 金额(元) 项 目 金额(元)项 目 金额(元)
床位费   诊察费   查看费   化验费   治疗费  
手术费   护理费   卫生材料费   西药费   中草药费  
中成药费   药事服务费   一般诊疗费          
预缴金额: 补缴金额: 退费金额:
算计(大写) ¥
医保统筹付出: 个人账户付出: 其他医保付出: 自费:其间,医保方针规模外自费:
收款单位(章): 收款人(签章):
第一联 收据联 盖章有用 丢失不补
第二联 记账联
第三联 存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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