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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办理设立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17:44
  问:个别工商户处理设立登记需求供给哪些材料?
  答:依据《全国税务机关交税服务标准》规则,个别工商户处理税务登记证需带着材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别经营)》1份(实施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处理税务登记证的,应供给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别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处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别工商户应供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问:个别工商户处理设立登记需求供给哪些材料?
答:依据《全国税务机关交税服务标准》规则,个别工商户处理税务登记证需带着材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别经营)》1份(实施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处理税务登记证的,应供给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别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处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别工商户应供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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