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限购限贷政策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01:102016年8月11日,姑苏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姑苏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施行定见》,调整非户籍居民购房方针,完善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
一、限购方针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请求购买第2套住宅时,应供给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涵姑苏市区累计交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交纳证明或社会保险(乡镇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定购房合一起应仔细审阅购房人资历,购房人违背限购规则或购买超越2套住宅的,挂号部分不予处理产权挂号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当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限贷方针
1、居民家庭初次购买一般住宅(从未置办过住宅),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的最低首付款份额坚持20%不变。
2、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一般住宅的最低首付份额坚持30%不变:
(1)有购房借款记载、但请求借款购房时实践没有住宅的居民家庭;
(2)已有1套住宅、但没有购房借款记载的居民家庭;
(3)仅有1套住宅、虽有住宅借款但借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3、居民家庭具有1套住宅且相应购房借款未结清,再次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一般住宅的最低首付款份额,姑苏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4、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宅且购房借款未结清的,持续中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宅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