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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踪五年妻子能否起诉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4:23
假如老公失踪的,为了维护其合法利益,法令规则了宣告失踪或许宣告逝世的准则。离婚能够经过诉讼或许协议的方法进行,那么,老公失踪五年妻子能否申述离婚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老公失踪五年妻子能够申述离婚。依据法令规则,妻子对失踪五年的老公只申述离婚,不请求宣告失踪或许逝世的案子,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布告送达诉讼文书。
依据《民法通则》第20条规则:“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好坏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他为失踪人。战役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刻从战役完毕之日起核算。”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子后,应当宣布寻觅下落不明人的布告,布告期为3个月,布告期满仍无消息的,人民法院将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定。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则:“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则: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端下落不明,从事端发作之日起满2年的,好坏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失踪人逝世。人民法院受理宣告逝世案子后,应当宣布寻觅下落不明人的布告,宣告逝世的布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端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行能生存的,宣告逝世的布告期限为3个月。布告期届满,人民法院做出宣告逝世的判定。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逝世的,婚姻关系自宣告逝世之日起主动免除。
依据我国有关法令规则: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能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经过布告送达的方法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定的方法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关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依据证明夫妻感情现已决裂的,法院会判定禁绝离婚。
尽管法令赋予了夫妻一方以上权力,但依据笔者多年实务经历,许多法院考虑到婚姻关系是一种依靠人身性质的法令关系,一旦判定免除婚姻关系,即便错判,也无法经过重审方法康复婚姻关系,因此为避免申述离婚方歹意离婚或独占产业等而成心隐秘对方踪影,一般在立案受理和判定时都非常慎重和保存处理。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以申述离婚方无法供给对方当事人的居处为由而不予受理,即便受理了,又以各种理由再三延伸审判期限,或不判定离婚。关于那些歹意失踪遗弃家庭成员的人,这种做法过火维护了他们的利益,反而令无过错的申述离婚方无法免除婚姻关系并重新组织正常的婚姻家庭。
老公失踪五年妻子能够申述离婚。依据法令规则,妻子对失踪五年的老公只申述离婚,不请求宣告失踪或许逝世的案子,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布告送达诉讼文书。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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