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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有区别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16:43
所谓专利恳求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恳求专利的人。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规划人与专利恳求人为同一人。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恳求人则为发明人、规划人以外的其别人,听讼网小编今日为你带来专利恳求人和发明人有差异吗的内容。
专利恳求人和发明人有差异吗
专利恳求人和发明人有差异。
第六条 履行本单位的使命或许主要是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能条件所完结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恳求专利的权力归于该单位;恳求被同意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恳求专利的权力归于发明人或许规划人;恳求被同意后,该发明人或许规划人为专利权人。  
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能条件所完结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许规划人订有合同,对恳求专利的权力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好的,从其约好。
相关常识:1)别人经过合同从发明人、规划人那获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恳求权,并恳求专利的。应当留意,发明人、规划人在提出专利恳求后转让其专利恳求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存案,且经专利局挂号合同后收效。
2)发明创造的承继人经过承继获得发明创造的专利恳求权。关于正在恳求的专利权力的承继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改变恳求人的恳求。
3)法令直接将专利恳求权赋予发明人、规划人以外的其别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恳求人为发明人、规划人地点的单位。所以专利恳求人和专利发明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人,是有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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