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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做会计分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16:14
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简称为“残疾人保障金”或“残保金”是指在施行涣散按份额组织残疾人工作的区域,凡组织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份额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团体经济组织,依据当地有关法规的规则,依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区域员工年平均薪酬核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工作的专项资金。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教导中,咱们发现有此企业将其列入“敷衍福利费”管帐科目核算,这是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则的。
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工作保障金办理暂行规则》的告诉(财综字[1995]5号)规则:企业、城乡团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办理费用中列支。所以企业交纳的“残保金”财政上应该列入“办理费用”中。 其管帐处理见《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交纳残疾人工作保障金有关管帐处理规则的告诉》(财会[1995]10号 1995年2月17日)规则。
企业交纳残疾人保障金有关管帐处理如下: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工作保障金”明细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敷衍款”科目下设置“敷衍残疾人工作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则应交纳的残疾人工作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则核算出应交纳的残疾人工作保障金
借记“办理费用——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敷衍款——敷衍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科目;实践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工作保障金”或“其他敷衍款——敷衍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份额安顿残疾人工作或许为组织残疾人工作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则收到的奖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办理费用——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交纳残疾人工作保障金,按规则交纳的滞纳金,借记“经营外开销”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当然实施新《企业管帐准则》的企业,也可以上用“应交税费”管帐科目替代“其他应交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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